本网讯(陈少培) 7月28日上午,广西梧州市召开国家赔偿联动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梧州市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及运作方式,会签《梧州市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和《梧州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市委政法委、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法制办、人社局、梧州监狱等联动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梧州市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工作规则》中指出,梧州市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坚持积极预防、主动协商、依法理赔、依法依纪追责的原则,以召开联席会议方式运作,成员单位之间就有关国家赔偿具体事项的沟通、协调,可以根据情况以其它方式进行。各行政、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实施人身强制、财产控制、财产处分等行为被发现存在错误后,实施该行为的机关应当对该错误行为造成的国家赔偿后果进行风险评估。理赔工作结束后,赔偿义务机关或国家赔偿委员会要提出整改意见及追责建议书。
据了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施行以来,法院和其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立法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办结了不少国家赔偿案件,依法保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利,增进了公民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之间的和谐关系,有效地化解了官民纠纷,监督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