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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瘾君子为筹毒资多次实施抢夺被判刑4年
发布时间:2014-07-24 14:43:34
本网讯(张凯) 染上吸毒恶习的人,往往为了能够吸食毒品就会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黔西人金检就因染上吸毒恶习而多次实施抢夺犯罪。日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3年8月至9月,染上吸毒恶习的被告人金检为了有钱购买毒品吸食,在黔西县城趁人不备,抢夺作案10次,夺走10名受害人的财物价值18998元。金检抢夺所得均被其用于购买毒品吸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年内多次抢夺他人财物,价值18998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金检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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