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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瘾君子毒瘾复发盗窃顾客钱财领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4-07-21 08:52:47
本网讯(王寒冰) 一瘾君子毒瘾复发,遂偷盗顾客钱财。7月18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小霞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3年9月15日15时许,被害人张中入住中站区翔云宾馆,李小霞是该宾馆服务人员。因毒瘾复发并无钱购买毒品的李小霞居然打起了偷顾客钱财的主意,当日23时许,李小霞趁张中熟睡之机进入他的住宿房间将放在床上钱夹内的3850元现金盗走,其后将钱款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小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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