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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法庭强行掳走离婚妻子致伤法官法警被拘
发布时间:2014-07-24 10:59:20
本网讯(彭晓峰 杨青) 在法庭强行掳走起诉离婚的妻子,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铜石法庭法官制止其不法行为,竟用机动车拖行法官,法警传讯以菜刀抗拒。7月23日,被拘留15天的张存贵走出拘留所为自己一时冲动带来的牢狱之灾后悔不已。 原告陈云珍与被告张存贵离婚纠纷一案中,定于2014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平邑县人民法院铜石法庭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前,张存贵及其亲友在法庭院内将刚到法庭的原告陈云珍强行推上汽车要带走,审判人员及时上前劝阻时,张存贵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强行开车并将审判人员拖行到法庭大门上,致审判员手机碰坏,腿部受伤。张存贵及其近亲属将原告陈云珍强行带离法庭,导致该案无法开庭审理。其不法行为,引起到庭代理人及其他案件当事人的不满,影响较坏,其行为构成妨碍民事诉讼,应给予处罚,但其躲藏起来逃避处罚。 7月8日中午,平邑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9名法警协助法官到村拘传张存贵。工作人员叫其开门,张回答后将原本插着的门用锁反锁,拒不开门,回到了堂屋内打电话叫人。三名法警依法进入其家中,责令其到法院。张存贵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工作。法警欲将其带出堂屋时,竟然向法警发起了人身攻击,三名法警合力才将其按倒在地,其倒地后从旁边的小桌上拿起菜刀向法警牛和可砍去,另两名法警李朋和郭庆刚见势将菜刀夺下,导致了李朋的胳膊被菜刀划伤。随后李鑫、林帅也进入张某家中,后合力下才将其拷上,将张某带上警车。受到了当地不明真相村民的围攻,致使警车难以开出,后经说明劝阻,警车才得以脱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平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存贵罚款10000元,拘留15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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