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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婆媳关系紧张闹上法庭诉离婚未获准
发布时间:2014-07-24 14:09:21


    本网讯(汪子柱)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一对因婆媳关系紧张的小夫妻不准离婚。

    原告罗华多诉称,我与被告于2008年经人介绍恋爱后,当年年底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2009年生女儿后补办结婚证。被告除与我吵闹外,还和我母亲吵打,婆媳关系搞得水火不容,为此,诉求离婚。

    被告吴冬敏辩称,原告不关心家,不上班在家就整天对着电脑,成天不理我。自己不同意和原告离婚,因为离婚会影响女儿的健康成长。

    法院认为,原、被告同居生活后补办结婚登记,且生育了一子女。双方已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因家庭琐事原、被告时有吵打,被告与原告之母也发生抓扯,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要双方能正视夫妻生活,互谅互让,珍惜夫妻感情,双方是能合好如初的。为此,法院判决不准原告罗华多与被告吴冬敏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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