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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无果占他人地种农作物 法院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7-24 09:22:59
本网讯(白菊) 因数次追讨欠款无果,六旬老妇便私自占用对方土地种植农作物。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年逾六旬的余德荣与汪平实系同村村民,因汪平实欠自己6万元的债务且经多次追收其都不予偿还,2013年初,余德荣便以汪平实差欠其债务为由占用汪平实家“下坪子”地块种上包谷。同年8月,经镇雄县人民法院芒部中心人民法庭调解,由余德荣将该地块返还汪平实,其所种的包谷由其自行收割。2014年初,余德荣再次向汪平实追收债务,因汪平实未还款,余德荣再次以向汪平实追收债务无果为由侵占该地块,并在该地块种上了洋芋、包谷。 多次交涉无果后,汪平实于2014年5月30日向法院诉求判决被告余德荣停止侵占该地块。 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了一致协议:一、被告余朝荣立即停止侵占原告汪平实的“下坪子”地块;二、原告汪平实的“下坪子”地块内的包谷从即日起由原告汪平实收割。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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