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院长论坛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顺应司法改革要求 提高司法能动能力
作者: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廷贵   发布时间:2014-07-22 15:54:02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方向和措施进一步明确。诸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等等,不一而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9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针对八个重点领域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是指导未来五年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可以说,司法改革的号角正在吹响,中国19.88万法官将迎来最大的变革,在经历了司法大众化和精英化的多年反复拉扯之后,司法改革重新回到“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的路上。司法改革中最大的问题是人的问题,由于多年来各种原因使然,外加历史变革、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叠加,目前法官队伍的现状是是一支参差不齐的队伍,尤其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对不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的法官,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在司法改革的历史潮流中,更应该顺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职业能力和职业水平。法官的职业能力,体现在对案件明察秋毫、释明法律、公正廉洁、定纷止争上,具体来说,要具备以下能力。

    一、坚定的政治判断能力

    司法问题历来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政治的产物,从其产生时起就始终与政治紧密联系的,司法是为政治服务的,为政权服务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必须履行好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法律职责。人民法院必须保持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绝对忠诚,增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工作中,要服务和保障好经济建设、服务和保障好政治建设、服务和保障好文化建设、服务和保障好社会和谐建设、服务和保障好生态文明建设。人民法官也必须要讲政治,必须要在政治上坚强,必须要做到立场坚定,纪律严明,观点正确。作为法官,在裁判每一件案件时,必须强调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公正严格地执行法律,严格适用规则,守护正义。

    二、厚实的化解纠纷的能力

    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司法的目的是最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不仅有依法裁判、保证案件裁判公正、公平、于法有据的职责,保证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也是社会对法官的最低要求。法官不应该满足于做法律的传声筒和法律条文的复印机,不能片面机械的适用法律,法院的裁判不仅体现在法律逻辑的完美上,而且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社会和大众的支持和理解上。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中,有时法官一个善意的行为、一句温暖的话语能让当事人感动,有时候工作方法欠妥,就会导致当事人不满,在司法实践中,必须能动灵活的,带着感情去处理好每一件案件。

    三、灵活的应对危机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度与广度的拓展,审判工作的领域也不断拓宽,审判作用日益凸显,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往往一个很小的不起眼的事件,很快就会在媒体的炒作下扩散成一个具有轰动效应的大事件。尤其是司法领域的事件,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最容易吸引公众眼球。而现实情况是,一边是舆论方面的风生水起,狂轰乱战,另一边却是对舆论束手无策,疲惫应付,造成社会对司法机关的高度质疑,法院、法官形象严重受损。造成这样的局面,主要是没有做好合理、正确引导舆论工作,法院、法官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反应迟缓,应对不力,工作被动。工作中,当我们遇到突发事件时,只能真诚的面对现实、面对媒体、面对公众,做到清清楚楚地告诉媒体我们的观点、事实真相和处理的立场。还要主动抢占先机,高效快速,争取主动,抢占话语权,抢占道德制高点,主动设置话题,冷静和理智的化解危机。

    四、娴熟的驾驭庭审的能力

    法庭审理是为了解决争议而进行的,法官娴熟的驾驭庭审能力能直观和直接地反映整个法院的整体业务水平。庭审中往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当事人的不同,掌控庭审局面,勤勉敬业,注意每一个细节,妥善处理法庭上发生的意外情况。

    五、规范的法律文书制作能力

    法官所办的每一件案件要为社会所知,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因为判决。公众感受法律,除了直接旁听庭审外,赢取民众信赖与尊重的重要凭据就是法官的裁判文书。实践中,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法官总喜欢用大而化之、高度概括的方式大笔一挥而就,以至于让当事人云里雾里看不清楚。裁判文书重点在说理,必须事理、法理、情理统一,体现出办案法官的业务水准,体现出司法公平正义主题,承办人必须在针对性、逻辑性、全面性上做好文章。

    六、廉洁的拒腐防变能力

    法官由于手中具有一定的审判权和执行权,容易成为各种“糖衣炮弹”侵蚀的对象,法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自重、自律、自省、自警、自制、自励,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法官生长在社会百态中,处于各种矛盾的交织点,俗话说“官司一进门,两头都托人”,办案中往往遇到来自各方的干扰,有权力干扰,有人情干扰,有财务干扰,有色欲的干扰,要做到公正办案,就必须抵抗得住这些干扰,否则就会毁了自己、毁了法院。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措施的落实,对法官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注重抓好司法廉洁和司法作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司法体制改革对法院、对法官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法官们要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任重而道远,努力吧,我和我的法官同事们!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