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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思念父母上山祭祀引发火灾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7-22 15:06:18
本网讯(苏燕) 2014年1月23日,被告人刘香云因焚烧祭品不慎走火,导致山场发生火灾,2014年6月11日,刘香云因失火罪被安徽省宁国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出生于上个世纪30年代的刘香云,年轻时也算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女强人。区别于同年代目不识丁的其他孩子,刘香云上过小学,认识字,习得一些知识,在当时也称得上是文化人了。年轻时,她在村委会、供销社都工作过,也许是这些年的工作经历,让年近80的她,目前仍然思维清晰,口齿清楚。让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位“一点都不糊涂的人”为何干出失火这样“糊涂”的事情? 这要从刘香云的晚年生活说起。刘香云膝下有四个子女,虽不算大富大贵,但也都过得富足有余。然而,刘香云在其老伴去世后却一直是独自一人生活,儿子也因为和其发生争执,好几年没有回家探望了。用刘香云自己的理解便是子女们年纪也都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儿女,甚至有孙子孙女要照顾,没有太多精力来照顾她。 一个人生活的时候,难免孤独寂寞,也愈发的思念离去的亲人。事发前,因为快要过年了,但子女们又都没有时间来陪自己,刘香云不免有些伤感。想到自己的父母还在老家,过年期间连上坟的人都没有,而自己唯一的弟弟也早就去世,刘香云更加难过。为悼念过世的父母,2014年1月23日,刘香云与自己的堂妹约好,去给自己的父母上坟,以表哀思,但刘香云没想到,上坟没成却因此引发了火灾。在扑火途中,刘香云却因年事已高,滚下山坡,导致腰椎骨折。幸好周围村民及时报警并赶来灭火,才避免了更大的灾祸。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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