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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酒后校园高声漫骂并殴打校方人员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21 13:35:38


    本网讯(张凯)  被告人肖兵、何杰酒后到学校撒泼,不听校方劝阻,冲进校园并殴打他人。日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决被告人肖兵、何杰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

    2013年10月25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肖兵、何杰酒后来到黔西县某中学,当时正值学生上课期间,两人在校园内高声漫骂。该校副校长吕某为不影响学生上课出面进行制止,双方遂产生争执继而发生抓打,其他老师发现后遂上前制止,并将二人劝离校园。被告人何杰被劝到校外后再次冲进校园内,并从该校一老师家中夺得一把菜刀砍向吕某,被吕某用板凳挡开后,何杰又从校外找来一根钢管冲进学校殴打吕某,吕某再次用板凳将钢管挡开。后二人在校外继续高声漫骂并持砖头打砸校门,直至校方报警二人方才离去。案发后,被告人何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兵、何杰酒后无事生非,在学校校园内随意辱骂、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被告人何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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