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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学生因被冤枉偷金耳环举刀刺死母亲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21 11:19:21


    本网讯(黄秋莲 滕越)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比你的父母更爱你,母爱的伟大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回报。但是,家住广西横县的15岁在校学生何某东因为母亲冤枉自己偷金耳环,竟然举刀刺向自己的母亲,将母亲杀死。7月17日,广西横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某东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何某东家住县城街上,父母亲在自家经营批发生意,家境较宽裕,父母对其的日常生活、学习都很关心,特别是母亲对其更是溺爱有加,但是何某东在学校表现一般,学习成绩较差,性格较内向,且沉迷于网络游戏。2013年9月11日23时许,母亲在家中四楼客厅质问何某东是否偷了保险柜里的金耳环,后引发争执。何某东一时气急之下,从旁边电脑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把弹簧刀,朝母亲的腹部、胸部、背部、颈部等部位捅刀并致其死亡。次日15时30分许,何某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横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东因被害人怀疑其偷拿首饰并打骂其而持刀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何某东实施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合何某东自首及得到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综合何某东的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结合何某东的平时表现和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家人间偶尔争吵是常事,无论是否被“冤枉”,都要保持冷静,要耐心解释,正确面对。无论遇到什么,对自己的家人或他人都要保持宽容和爱护,一个人偶尔犯错是难免的,但不能将一时的冲动后果留给自己最爱的人,否则悔之晚矣!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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