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儿子用农药拌鸡蛋强灌母亲致其死亡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14-07-15 11:30:43


    本网讯(黄丽研)  农上峰经常打骂其母亲农某某。2013年10月18日9时许,农上峰因其母亲指责其没能煮饭给她吃等家庭琐事跟其母亲发生争吵。农上峰恼怒之下,用一个饭碗打入鸡蛋,后将农药“敌敌畏”倒入碗中搅拌,然后将混有农药的鸡蛋汁强行灌入瘫在床上的农某某口中,导致农某某中毒身亡。2014年7月14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已对本案公开宣判。

    农上峰辩解称:1、其没有得用农药拌鸡蛋灌给其母亲农某某喝,其母亲是自己喝农药死的,是公安机关逼其乱供的。经查,农上峰在对公安机关的4次供述中,均作了有罪供述;且公安机关提供的同步录音录像真实反映了农上峰在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时其自动供认杀害其母亲的作案过程,同时相应证明了公安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不存在刑讯逼供行为;检察机关在提审农上峰时,农上峰对其的犯罪事实均承认。因此,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没有对农上峰逼供的情节,农上峰在庭审时翻供是狡辩。2、又辩称是其哥农某映等人唆使其儿子农某发诬陷其杀害其母亲农某某。经查,案发当晚,农某映和农某钰到农某某家后,当着农上峰的面,农上峰的儿子农某发说是农上峰用药拌鸡蛋给奶奶吃。农上峰在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中,也印证了这一情节。因此,农上峰的此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农上峰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是:1、证人农某映、农某高、农某珍、农某钰平时与农上峰有积怨,矛盾深;农某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做的证言笔录矛盾重重,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经查,无证据证实农某映、农某高、农某珍、农某钰平时与农上峰有积怨,矛盾深,这只是农上峰的一面之词。四证人之间的证言虽然有些不一致,但都能证实是农某发说亲眼看见农上峰灌喂毒药给农某某这一情节。农某发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其具备感知案件事实和辨别是非及正确表达的能力,具备证人资格,且公安机关是在通知农某发的班主任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询问,其证言同其自身智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法律规定,其所作的证言能作为定案的依据。2、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书、物证检验报告书疑点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经查,三份书证是公安机依职权作出,程序合法,主要证实农某某是“敌敌畏”中毒死亡,能与证人证言、农上峰对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的供述及其他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农上峰杀害农某某的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农上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农上峰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该院遂依法认定农上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