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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看不惯情侣亲密 俩小伙出手打伤男子领刑
发布时间:2014-07-17 10:14:55


    本网讯(和贵平 史艳)  因看不惯小情侣在一旁聊天亲密,两“90后”竟酒后出手将人打伤,结果不仅赔偿了高额医疗费,还被判了刑。2014年7月16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程帅、冯晓东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程帅、冯晓东都是“90后”,从学校毕业后俩人经常在一起聚会玩耍。2013年10月27日晚,程帅、冯晓东来到朋友王丽、陈芳租住的房屋内,一块聊天喝酒。正喝的高兴时,王丽的男朋友李子明也来找王丽。王丽看到自己的男朋友来找自己,很是高兴,就与男朋友坐在沙发上聊天。程帅、冯晓军和陈芳继续喝酒,当喝至28日凌晨1时许,程帅无意中看到正在亲密聊天的李子明伸手摸了一下女朋友王丽的耳朵,心中很是不舒服,遂口头警告李子明不要当着众人的面动手,二人遂发生口角。两人被众人拦下后,李子明看到天色已晚,就打算离开回家。当他走到门口时,心中对李子明不满的程帅突然从地上拿了一个空酒瓶在墙壁上敲碎后朝李子明额头部砸了几下,李子明用手去挡时,手部也被砸伤;冯晓东看到程帅与李子明打了起来,就马上起身帮助哥们程帅,朝倒在地上的李子明身上跺了几脚,并拿空啤酒瓶朝李子明的头部砸了一下,致使李子明面部和手部多处打伤。后经鉴定,被害人李子明损伤程度为轻伤。

    2013年10月28日凌晨2时30许,公安干警在焦作市果园路人行道上将被告人程帅、冯晓东抓获。

    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李子明及其父亲和被告人程帅、冯晓东的父亲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程帅的父亲一次性支付被害人李子明民事赔偿款35000元,被告人冯晓东的父亲一次性支付被害人李子明民事赔偿款25000元,并履行完毕。被害人李子明对被告人程帅、冯晓东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帅、冯晓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程帅、冯晓东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程帅、冯晓东到案后能主动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的家属案发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二人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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