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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农民无证驾驶无牌装载机倒车撞死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14 13:44:50
本网讯(唐海奎) 四川省营山县一17岁农民,在未取得驾照的情况下,竟开起了笨重的装载机,谁料技术不过关,倒车时撞死了人。日前,笔者从四川省营山县法院获悉,该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4月的一天下午,时年17岁的柳某强(化名)在未取得驾照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号牌装载机倒弃土时,由于操作不当,将站在装载机旁边的陈某撞倒致死。见闯了大祸,柳某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事后,柳某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强驾驶装载机作业时,未能谨慎操作,因疏忽大意致使他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惩处。综合考量柳某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事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等因素,该院遂于日前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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