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住宅失火殃及邻家房屋 邻居法庭索赔获调解
发布时间:2014-07-10 15:14:03


    本网讯(刘志峰)  今年6月,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火灾引起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王华当庭先支付2000元赔偿金,并同意在年底前用地里的农作物收入再赔偿原告8000元损失。

    今年5月7日,家住上甘岭区青山农场的王华家住宅因年久失修、老化,导线接触不良,产生火花,引燃了周围可燃物蔓延起火,发生火灾。火灾蔓延致使邻居陈兴家也起火,房屋被毁。经协商未果,陈兴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华赔偿其财产损失人民币3万元。被告王华只同意赔偿部分损失。

    经过走访调查,办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作为邻居,平时相处的比较好,农忙时两家还互相帮忙。火灾发生后,当地林场所和政府对其进行了救助。根据掌握的情况,办案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从各自家庭状况入手,制定调解方案。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华当庭先支付了2000元赔偿金,在今年年底前用自己十亩黄豆地的收入再赔偿原告8000元损失。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