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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小偷多次盗窃并向寺庙“伸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7-04 16:20:20
本网讯(姜绍华 杨萃江) 寺庙本是人们净化心灵、祈福的地方,讲究的是心诚、心善,可对被告人钱海来讲,却成了其“发财”的地方。曾因盗窃寺庙大殿功德箱现金被劳动教养一年半的被告人钱海不思悔改而再次入狱。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钱海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9日,被告人钱海来到弋阳县南岩寺,盗走一个日立牌移动硬盘(经鉴定,价值20元)、一部索尼牌相机(经鉴定,价值700元)、一部酷派手机(经鉴定,价值50元)、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和一只黑色手电筒。 2013年4月26日,被告人钱海来到铅山县鹅湖书院管委会,盗走3 000多元现金、一部“OPPO”牌手机(经鉴定,价值120元)、一部三星牌数码相机(经鉴定,价值900元)、一根50克的黄金条及10克多的黄金项链卖给了贵溪市擂鼓岭何记金铺,卖得11 600元。 2013年8月31日和10月13日,被告人钱海两次来到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正一观,盗走一台联想牌液晶显示器(经鉴定,价值970元)、一台“AOC”牌液晶显示器(经鉴定,价值500元)、一只铜锣和一对铜釵。 2013年12月3日,被告人钱海来到高安市吴有训纪念馆,盗走一部佳能牌数码相机(经鉴定,价值1 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部分财物经鉴定价值18 9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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