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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为图虚荣多次盗窃衣物被判管制
发布时间:2014-07-01 16:34:01
本网讯(王典平 袁小虎) 因为爱美和虚荣,未成年人沈某于2013年七八两月在信州区商业街多次盗窃衣物。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沈某犯盗窃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下旬,沈某在信州区“某宫”的某服装店试衣服时,趁店员不注意,盗窃粉色单裙一件;在信州区某大道某服装店趁店员不注意,盗窃白色,蓝色女式长裤各一条;同年8月某天,在信州区某街道某服装店盗取白色打底裙一条,蓝色牛仔裤一件;在信州区某大道某店盗取绿色、蓝色牛仔裤各一条,棕色皮带一条;在另一店盗取白带条纹T恤一件,黑色线衫背心一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衣物五次共十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考虑到沈某在犯罪时系已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自愿认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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