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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回收店两店主用假烟调包软中华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4-06-25 14:53:38
本网讯(王海波) 礼品回收店的2名店主为获取非法利益,竟利用假烟调包他人10条软中华香烟。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丁玲、方国权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丁玲与方国权在南昌县澄湖西路开设了一家礼品回收店,欲利用假烟调包真烟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该店由方国权负责在外发放名片联系客户,由丁玲负责实施调包。如有客户有烟欲卖到该店,方国权就会事先通知丁玲准备好假烟,准备实施调包。 2013年10月12日17时左右,被害人李军通过电话联系方国权询问到腾飞礼品回收店的地址,并称有20条软中华香烟要卖。随后方国权将此事告知丁玲。后李军带着20条软中华香烟来到该店,欲将上述香烟卖给丁玲。丁玲佯装辨别李军香烟的真假,然后趁李军不注意时,用事先准备好的10条假中华香烟将李军的其中10条真中华香烟调包,并称李军的香烟有10条是高仿的假烟,不收。李军带着丁玲调包的10条假软中华香烟回到家中,将此事告知了妻子万梅,两人怀疑被人调包,想到再次去腾飞礼品店卖烟以查真相。 2013年10月15日17时左右,万梅带了10条做了标记的软中华香烟来到腾飞礼品店,被告人丁玲与方国权轮流佯装辨别香烟真假,后被告人丁玲称万梅的香烟中有7条是高仿。于是万梅打电话给在该店旁边等候的李军,后李军在店里柜台内找到了被调包的做了标记的软中华香烟。为此,双方发生争吵,被告人丁玲因害怕于是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后将被告人丁玲、方国权抓获。 经估价,涉案的10条软中华香烟价值人民币为6600元。案发后,已追缴10条软中华香烟发还被害人李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玲、方国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均系初犯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公民的财产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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