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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宣城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小林因涉嫌受贿被诉
发布时间:2014-06-24 16:54:08


    本网讯(曹霞 刘莉荣)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6月24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公诉机关提起的对原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张小林涉嫌受贿的公诉。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张小林在担任宣城市国税局副局长期间,先后分管稽查局、征管科、所得税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部门工作。2006年至2013年,张小林先后收受泾县某铸造公司总经理池某、副总经理吴某贿赂共计20万元;2007年至2013年,收受郎溪县某钢铁公司总经理池某贿赂共计2.7万元。共计收受贿赂22.7万元,并为行贿人在税务稽查、税务政策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林在担任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2.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就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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