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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的法官情愫
作者:黄琳 严琼 发布时间:2014-06-23 09:39:26
“小黄,工作怎么样啊, 最近我去过法院一趟,都是一些新面孔,真是老了呀……”前几天遇到一位法院的退休干部,与他交谈许久,在一起感慨过往的时光。临别时,我目送他随车而去。见他渐渐远去,我思潮起伏…… 年华似水,时间总在不经意间流逝,以往的“小黄”如今已成为年轻人眼中的“老黄”了,遇到故人往往会启开尘封往事,纵容思绪沉浸在回忆之中,体会那些抑或心酸、抑或甜蜜、抑或沉重的情感。 还清楚地记得,一九九○年七月,我从省司法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离县城几十公里的沙村法庭。即便如此,初涉世事的我,兴奋之情还是难以抑制,暗暗发誓要努力把工作做好,决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可来到了法庭,我才惊诧于法庭的简陋与破败,没有食堂和厕所,房屋的破旧程度比不上对面的民房,庭审设施也非常落后,只有一大间办公室兼作审判厅,办公台也兼作审判台。交通工作具只有两辆自行车和一辆半旧的两轮摩托车,停放在审判厅里,还有一个手摇式电话。看到法庭这个破样,我心里冷了半截。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每天要骑着摩托车出去送达、调查,送达之后就要开始每天的开庭,当时只能用手记录,记多了手又酸又痛,可是只能忍痛坚持。到了快要交案卷时,任务就更重了,不仅要开庭,还要装订案卷,白天的时间不够用,就只好晚上加班,双休日也不休息。现在想想以前的工作条件真的很艰苦。 法庭工作的日子里是忙碌的、紧张的,但也正是这样让我享受着其中的充实美好。不断的历练中,我也正从一个懵懂青年,成长为一名懂得如何平衡法律天平、在当事人之间斡旋调解的裁判者。因为在这期间我经历了无数的“第一次”: 第一次审理案件时的激动、紧张;第一次到田间地头勘察现场、调查取证;第一次成功调解一个案件的喜悦,第一次落泪,是因为有一个当事人骂了我。还有第一次生气,是因为送达传票当事人不肯签收。记得有一次,在向两被告送达一个离婚纠纷案件的法律文书时,被告就是不肯签字,还与我们吵架。我听后有些生气,想与他们争吵论理,但是当时的庭长劝住了我,在听完他们发泄后,微笑着与他们讲法律,告知他们权利义务,他们才有些明白,再次要他们签收时,还是不愿意签字。庭长又不得不再做思想工作,又讲了一大堆话被告才肯签收。事后庭长和我讲:“老百姓没有恶意,只是法律意识差,不要与他们计较。如果要留置送达必须又要去村公所找村干部来见证,并要村干部签字,这样更麻烦,也影响到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只要耐心细致讲明道理,群众是比较朴实的,不会为难我们。”是啊,就是这些宝贵的第一次,不仅是我在寻找梦想的旅途中最真实的记忆。也让我懂得了在法庭工作,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独特的办案技巧,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民之心”。 一九九三年三月,因工作需要,我调回了院机关工作,之后我先后从事过民事、刑事和办公室工作。24年过去了,物是人非,我从一个青春少女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威严的法庭代替了开放式的办公场所、风驰电掣的警车代替了老旧的摩托车,先进的电脑代替了手写、笔录带来的不便,在这24年里我曾因为工作任务重烦心过,为工作压力大犹豫过,也为没有更多的时间分给父母、丈夫和孩子愧疚过,但每当我看见夫妻之间在法庭上重归和睦,朋友之间在法庭上重归于好,兄弟之间在法庭上互相爱护,邻里之间在法庭上互相谅解,我都会获得一种无可比拟的成就感。一切的烦心,一切的犹豫,都会消失到九霄云外,取而代之的,是对这份工作无比的热爱和热情。 “老黄,你在想什么?”同伴的一声呼喊,打破了我的思绪。我转过神,正好扬头看到法院高悬的国徽,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我凝望她,默默道:二十四年耕耘,未绽放喜人之花,但为心中理想,我要坚定走下去…… (作者单位: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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