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赣州中院公开审理361名案犯减刑假释案件
发布时间:2014-06-20 13:45:50
本网讯(周少华 张晴) 6月17日,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批减刑假释案件,9位赣州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受邀旁听庭审。 本次开庭审理共361名犯人减刑、假释案件,其中有30件为假释案件,还有14件属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逐一展开审理。监狱刑罚执行科警察代表刑罚执行机关向法庭宣读了服刑人员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服刑人员所属监区警察代表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情况出庭进行了举证,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拟减刑、假释服刑人员本人的陈述,并传唤部分同监服刑人员到庭作证。市检察院检察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表了减刑、假释监督意见。 据悉,这是赣州中院自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发并施行以来办理的首批减刑假释案件。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上述“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五个一律”精神,赣州中院对“三类罪犯”减刑案件以及全部假释案件全部采取开庭审理,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旁听。该院还将在本次案件审结后,把所有罪犯的减刑、假释裁定书全部上网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
刘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