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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路上责任重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小记 作者:任泺璇 发布时间:2014-06-20 14:16:26
执行法官中午冒着酷热执行一起交通肇事案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坚持民生至上理念,敢于担当、勇于亮剑,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地方做起,全力攻坚“执行难”,让老百姓在具体个案中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2013年至今年5月,该院执结执行案件438件,执行到位金额7349万余元,其中涉民生案件约为2100多万元,每一起执行案件的成功都包含着执行法官的智慧与力量、艰辛与责任。 2012年年初,小梁在朋友介绍下,从贵港来到防城港,给一物流公司打工,从事货物运输,按照运输营业额的5%至7%计付报酬。后来因为其他原因,小梁单方解约,公司因此拒绝给小梁清算所欠的7个多月工资、加班费、节油补贴等。小梁无奈走上艰辛的维权路。通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定物流公司支付小梁上述费用56000多元。2014年2月,小梁拿着等了将近两年的胜诉判决书向港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一方面按照程序向物流公司送达相关文书,找物流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希望他们主动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加班加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最终在某银行查到被执行人存款。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法院将5万多元存款强制划扣。4月17日,已辗转到外工打工的小梁接到法院领款通知后,火速赶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当从法院财务人员手中接过一沓厚厚的血汗钱时,小梁黑黑的脸上乐开了花:“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婚事总算可以解决了!” 当事人费尽周折打赢官司,更需要执行到位,赢得“名符其实”。港口区法院执行法官深知百姓心声,他们急当事人之所急,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群众生计休戚相关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列为执行重点,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扩大财产调查线索源,开展“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对没有财产执行又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执行救济金,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3年5月,肖某骑自行车与开三轮摩托车逆行的王某发生碰撞,王某负全部责任,被法院判决赔付医疗费等10438元。12月中旬,肖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执行人多次上门寻找王某,王某称经济困难,没有钱还。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查询王某的存款情况等,也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来,王某干脆躲到外地打工去了。今年6月1日傍晚,正在假期中的承办法官接到消息称王某已回家过端午节后,迅速带着书记员和法警赶往王某家中,将正要出门的王某堵在家门口。经过做思想工作,王某同意将打工赚回的3000元加上父母帮助垫付的4000元共7000元先还给肖某。余下的钱等存够了再还。 在执行中得知,申请人肖某一直靠摆流动摊点维持生计,无业的妻子要照顾一对年幼的儿女,自发生车祸后,肖某受伤住院花费了大笔钱,好几个月不能正常营业,连吃饭、水电费等基本生活费用都成了问题,一家四口的日子变得举步维艰。执行法官在确定王某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后,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本着特案特办、快办快结的执行理念,决定向肖某发放执行救济金3418元。6月5日,肖某到法院领取了从王某那里执行到的7000元赔偿款和法院发放的3418元救济金。木纳的肖某也以自己的方式多次向执行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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