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贯彻群众路线 坚持司法为民
作者:萨其如拉 发布时间:2014-06-17 15:45:33
群众路线作为我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生命线,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占据极为特殊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坚持群众路线需要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坚持“从群众中来和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决策,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群众观点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原理为思想基础的,这一观点在革命战争年代党要生存、发展和实现自己的使命就一刻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环境下,能够成为全党的共识,体现在行动上。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好群众路线这一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根据时代要求实现思想观念和实施方式的创新。要做到直面问题,探寻根源,正确把握解决问题的方向;创新观念,切实树立群众观点。在群众路线中,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核心所在,是党施行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进一步诠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时代要求。不断完善方法,立足实际,正确运用群众路线方法。走群众路线,最终还是要通过在实际中运用群众路线的方法得到落实,除了要有党的群众观点作指导外,还必须通过反映新形势要求的具体科学方法作保障。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民群众,其每一项审判工作,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利益,影响着党和群众的关系。司法中的群众路线简而言之就是在司法实践中也要倡导群众路线并且坚定不移地贯彻和执行群众路线。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群众路线是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形势,应对挑战的重要方法,是人民法院践行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公信力的生命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主要以审判职能、转变工作作风、阳光司法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着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是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是要正确适用物权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要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使巡回审判成为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最重要的工作方式,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减少诉讼费用。(四)是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模式,实行全程调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协同、内外联动的调解工作局。 二、转变司法工作作风。在全院开展了以塑造公正、文明、敬民、亲民执法形象为宗旨的作风整顿活动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的作风整顿活动,掀起了新一轮作风建设的热潮,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杜绝慵懒散奢现象。(一)是实行法官惩戒制度和警示谈话制度等各项廉政制度,促使法官队伍更加清廉化。(二)是严格执行法院干警日常公务用语,规范干警言行举止,要求干警以礼相待,文明执法。(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求做到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四)是建立完善当事人约见法官制度,杜绝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五)是规范来访制度,确保当事人来信来访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六是严格依法实行司法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深化阳光司法工作建设。(一)是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领域、岗位合理配置权力,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二)是高度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网上制作、流转、签发裁判文书,提升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三)是继续开展案件“阳光评议”活动。(四)是全面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告知制度。 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践,人民法院实践群众路线的内涵可以理解为“为民、公正、廉洁”。为民是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的位置,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保障人民切身合理利益,这是法官的宗旨理念;公正是人民法官在履行职务时公正司法,平等对待,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廉洁是清廉、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恪守职责,这是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三者相辅相成,构成群众路线有机统一的整体。它反映了人民法院实现的迫切需要,还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全体人民法官的共识,成为人民法官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积极引导人民法院把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既是取信于民。人民法院通过实现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主题来取信于民,这是历史赋予国家审判机关光荣而艰巨的神圣使命。无论是审判业务、审判管理、队伍建设,还是法院改革,是否把取信于民作为评判工作成绩分的标准,是衡量工作成败的关键。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审判事业就蒸蒸日上;审判工作若偏离群众路线,审判事业就会遇到挫折。 取信于民民不是一个政治口号,它是共产党人的座右铭和行动纲领。做到取信于民,既要求政治上坚定,又要求业务上精通。通过增强学习本领来增强工作本领,为取信于民就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司法实践中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取信于民的良好机制,要求我们广大政法干警在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的基础上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相信群众,热爱群众。历史最终是人民创造的,树立起群众观点,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多为人民群众着想,时刻牢记一切利益从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这是对司法工作者的政治要求。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强化思想教育学习,严格要求自己,恪守职责,转变思想观念,反对“四风”,不断充实自己,与时俱进;刻苦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时代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德才兼备的新时代的人才。 三是把裁判好每一案件当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载体,努力做到“司法为民”服务理念,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实于党性,忠实于良知,特别是在目前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低下的情况下,法官更要根据程序法的规定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技术层面上真心实意帮助当事人,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最大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推进公开审判工作,特别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施行工作要进行调研,并出台相应对策,深化司法改革,把审判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实践司法为民,取信于民,成事于民。 通过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等一些教育实践活动,使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把群众路线入心入脑。在做工作、想问题之时,自觉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执法办案,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来看,时刻自觉地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地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只有时时刻刻想着群众,才会把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的感情去为群众调解纠纷,排忧解难,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去办实事,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司法的公正。只有时时刻刻想着群众,才会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才会认真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才会积极探索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才能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只有时时刻刻想着群众,才会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才会掌握好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也证明,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我们要继续尊重司法规律,搞好延伸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推动依法治国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单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左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