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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梦”离不开青年干警担当
作者: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邹钢 发布时间:2014-06-13 13:47:41
院长邹钢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习近平主席也指出: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无论是革命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年代,青年人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冲锋陷阵、抛洒热血,为祖国繁荣富强开拓奋进、锐意创新。 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法院的希望也在青年。青年干警作为司法事业的传承者与发扬者,是法院队伍建设的新生力量,其司法素养和司法能力的不断提高是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希望所在。实现中国梦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实现法治梦离不开青年干警的担当。 一、辖区法院青年干警现状 随着法官职业化的逐步推进,大量的法律院校毕业生以考取公务员的形式进入法院系统。据统计在全国20多万法官中,35岁以下的青年法官约占到35%左右。以我院和辖区基层法院为例,自2005年起陆续招录和选调了226名年轻工作人员,占在编在岗人数的32.43%,绝大多数都是刚刚走出校园的“80后”、“90后”。他们带来了多年法学教育所树立的坚定法律信仰、根植于心中的公平正义理念、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以及开拓创新的闯劲和进取精神。他们的新鲜加入,对解决我院和辖区法院法官断层问题,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有积极的意义。放眼整个重庆也是如此,钱锋院长就曾指出,青年法官及青年法官后备作为重庆法院的未来,已占半壁江山,这股力量已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将在全市法院“争创新的一流,实现新的跨越”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数年后当老一辈陆续退休的时候,青年干警将是法院的中坚力量。 老一辈法院人或出生在物质贫乏的计划经济时代,或成长在上山下乡的十年动乱中,或是从其他部门调入,或是从部队转业进入法院,大都是“半路出家”。而“80、90后”法院青年作为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幸运地生活在政治经济社会最平稳的年代,生在改革开放的春风里,长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呼吸着信息网络时代的空气,沐浴着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阳光,时代决定了这一代人相比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法学教育的老一辈法官而言,法律理论素养更丰厚,自主意识强,朝气蓬勃,思维活跃,观念新,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更有激情,更有活力,有锋芒,渴望崭露头角,但也少了前辈们因特殊的年代经历的生活苦难和磨砺,不可避免有如下缺点:一是对党的奋斗历史和优良传统缺乏深入了解,不如老一辈法官对党对人民的感情深厚;二是热情有余,耐性不足,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有待加强;三是理论知识有余,实践经验不足,对国情、民情的认识不够深入,缺乏基层和艰苦环境的历练,缺乏做群众工作,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四是遇事易冲动,不冷静,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五是没吃过什么苦,抗挫折能力、危机处理能力有待加强。 青年干警的优势在年轻,劣势也在年轻,由于年轻而经验不足、国情意识不强;由于年轻而理想信念不牢、待人接物不得体;由于年轻经不起诱惑而失足成恨;由于年轻自律意识不强难以担当重任等等。因此,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青年干警队伍既是法院事业的需要,更是时代的呼喊。 二、优化青年干警成长的外部环境 人才成长制度和平台很重要,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年工作,着力优化青年干警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一)营造良好氛围。院领导对青年干警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宽容几许;坚持看本质、看主流、看方向,善于识别、洞察品质优劣、才能高低、专业技能长短等;善于量才用人、知人善任,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把年轻人放在最合适的岗位。2013年通过竞争上岗,青年干警中有3人先后走上处级领导岗位。 (二)创造制度保障。坚持执行好正在施行的青年干警导师制度、一线磨砺制度、轮岗交流制度、上挂下派制度、庭长(主任)助理制度、在职学习制度等。2013年为辖区97名青年干警指定52名实务导师,涪陵区法院还为青年干警在各大高校选聘了18名理论咨询导师;组织青年干警轮岗交流65人次,多岗位培养;选派1名有发展前途的青年处级干部到辖区基层法院挂职任副院长,遴选11名青年法官到中院挂职锻炼,选派7名干部到行政机关挂职锻炼;南川法院、丰都法院23名青年干警被任命为庭长(主任)助理; 鼓励青年干警在职学习深造,2人攻读博士研究生,19人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外,还不断根据制度运行效果丰富完善,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三)搭建成长平台。目前我们搭建了建党教育平台,35岁以下青年干警中党员比例达85.7%;搭建了学习培训平台。积极组织岗前任职培训,优先安排青年干警外出学习,有效提升了青年干警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搭建了诉求表达平台,召开青年干警思想分析会,准确掌握青年干警思想状况,指导青年干警积极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困惑;成立读书会,办好两网一刊(工作内网、法院外网、内部刊物),搭建读书交流平台;搭建文明示范平台,培养先进,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但这些还不够,我们将继续拓展,为青年驰骋思想打开更浩瀚的天空,为青年实践创新搭建更广阔的舞台,为青年塑造人生提供更丰富的机会,为青年建功立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四)关心业余生活。近几年招录的青年干警中来源于市外和市内其他区县的约占70%。年轻人来到一个新的环境,难免遇到很多生活上的困难。院党组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为外地干警提供集体宿舍和食堂晚餐、开通周末到重庆交通车、修建健身活动中心和篮球场、关心青年干警婚恋问题等。今后我们还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倾听青年干警心声、解答青年干警困惑、解决青年干警生活困难。 三、青年干警要加强自身锻炼和修养 青年干警也要把自己的人生理想融于国家民族事业之中,融于社会法治进程之中,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坚定理想、坚守法治信仰,理性应对各种挑战,超越因年龄过轻、阅历过少带来的自身局限,不断加快自身健康成长。 (一)立志:树立远大理想,坚守法治信仰。“五四”运动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就是:境界决定成就,思想决定未来。没有理想信念的指引,我们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很有可能会误入歧途。作为一名中华儿女,树立远大理想,就是要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作为一名有志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就要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光彩;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树立远大理想,就是要坚定对法治的信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五四青年座谈会上曾指出:“法院广大青年干警要充分认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担负的重大职责,坚持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青年干警要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才能把握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和精髓,才能在法院工作中定好位,走好路,出成绩。青年法官要努力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实践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勇敢捍卫者,做廉洁司法的身体力行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改革探索者。这种对公正、廉洁、为民的充分认同就是当代青年法官司法价值观的时代内涵。 (二)明辨: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党性锤炼。由于青年干警所处的独特成长环境,决定了这一代人对党的奋斗历史和优良传统缺乏深入了解,不如老一辈干部对党对人民的感情深厚,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有待加强。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不断加强党性的锤炼。一是要通过党的历史和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系统学习,通过党性党风教育,不断增强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政治鉴别的敏锐性和政治忠诚的可靠性,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定信心。二是要自觉主动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乐于奉献,甘于吃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四是通过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经常开展自我批评,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勤奋学习、艰苦奋斗、改革创新和努力工作的表率。 (三)亲民:强化公仆意识,培养亲民作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立党和执政理念。我党历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座右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当好人民的公仆。“80、90后”青年干警由于大多是“三门干部”(家门、校门、机关门),在家是独生子女父母亲人宠爱,在学校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老师青睐,在单位是青年才俊领导同事关怀,不同程度地存在对群众感情不够深,公仆意识、宗旨意识不够强的缺点,不能够做到带着深厚的感情为老百姓做事情,这与党和人民对年轻干部的要求还是有差距的。我国司法制度的人民性决定了,青年干警必须把自己的命运同祖国和人民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而奋斗。青年干警要用青年的热血和热情,体察人民群众的冷暖,感知人民群众的脉动,要学会群众工作的方法,化解纠纷,定分止争。青年干警要积极投身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活动中去,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为维护人民利益而努力工作。 (四)勤学:善于学习,提升素养。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青年干部:“爱学习、勤读书,通过读书学习来增长知识、增加智慧、增强本领,这是领导干部胜任领导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必经之路。”“立身先以学为先”,青年干警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必须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一是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作为青年干警,有的刚走出校门,有的参加工作不久,实践经验都很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熟悉、不了解的东西很多。当今世界日新月异,新事物、新法规层出不穷,昨天的知识解决不了今天的现实,今天的经验未必能处理好明天的问题。因此,那种总是以工作忙、应酬多没有时间而拒绝学习的想法,那种认为学习是浪费时间,不学习照样能做好工作,靠经验、凭直觉办案的做法是错误的、有害的。大量事实证明,凡是事有所成者,必是学有所成,学有所成者,必是读有所得。因此,青年干警必须重视学习、勤于学习,每天要挤出时间静下心来读一些书,看一些报,在学习上要有所得,有所悟。通过学习努力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提高把握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二是团结谦逊,多向老同志学习。老同志经验丰富、遇事冷静,有了老同志的传帮带,能更快促进青年干警的成长。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何况老同志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这些经验是经过几十年的反复实践淘练出来的,是一笔伟大的财富,更是年轻人所缺乏的,书本上学不到的。因此,青年干警要尊重老干部,自觉做到低调一点,真诚一点,谨慎一点,务实一点,常怀谦逊之心,多向老干部学习请教,学习他们的人格魅力、领导艺术和领导风范,学习他们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处理复杂问题的方式方法,迅速地与老同志打成一片,增进相互了解,做到情感相融、同甘共苦,促进工作能力的提高。三是勤恳务实,在司法实践中学习。法官除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经受长期的司法实践的历练,专业知识的背景只是一层薄薄的铺垫。只有在具有丰富的法律践行与办案阅历之后,才可能对今天所疑惑的、争论的、没有结论的、不能理解的林林总总的问题有所理解。也许只有那时,才能真正明白,为什么白发苍苍的美国大法官霍姆斯会在耄耋之年发出感叹:“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作为刚刚走出家门、校门进入法院的“80、90后”青年干警,具有不可比拟的年龄优势、知识优势,但实践不足始终是最大的劣势,特别是在基层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青年干警要向火热的司法实践学习,接受实践的锻炼和考验,勤思考,多总结,常提炼,在实践中探索工作方法,积累成功经验,加深对国情市情区情的了解,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不断增长自己的才干,以一流的工作激情,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只有做出出色的工作业绩,特别是经过努力补上经验不足这一课,那才是对自己能力的最好证明。 (五)修德: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百行德为首,良好的品德修养是成才的根本。法官这个职业对品德的要求更加严格。德国学者爱尔维希曾说过“法官的人格是法官正义的最终保障。”有句法谚说得好“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钱锋院长提出“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法官人品决定司法产品的质量”。法院工作是比较寂寞与清贫的,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各种诱惑随时可以吞噬我们的良心,平凡而清贫的审判工作需要高尚的精神来支撑。法官是一个主持公正、伸张正义、明断是非的群体,青年干警要不断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努力成为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敢于负责的力行者,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的先行者,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引领者,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力争“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纯粹的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首先就是要保持一颗务实清廉的责任心。将克己奉公作为自己的立德之本,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到慎思、慎欲、慎独,善于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经得起各种物欲的诱惑,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其次,要保持一颗谦逊的平和心。要谦虚为怀、谦和为人、谦让从事,以淡泊之心对待自己的得失,以欣赏之情看待别人的升迁,调整好心态,才能始终保持工作热情。第三要保持宽容的心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豁达才能够心宽,要懂得正确对待别人思想上的分歧与差异,容忍他人的过错和无礼,与人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最后还要严肃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注重小节,追求健康的生活情趣。法官应当是孤高之竹,一根根盘根错节,守护着法律帝国的疆土;法官应该深居简出,与现实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感,如此才能在内心有一份公正与理性。 实现中国梦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实现法治梦离不开青年干警的但当。青年干警应当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心中永远怀揣着法治理想,目光瞩目在规范与现实之间,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青春在伟大的事业中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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