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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闹法庭打伤工作人员 一女子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4-06-12 11:01:14


    本网讯(柴姣)  6月10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格宜法庭快速处置一起哄闹冲击法庭事件,有效维护了法庭的正常办公秩序。

    2014年5月30日,原告尹美娥向该院起诉要求与被告崔同波离婚。6月10日,格宜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原告坚持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因证据不足自行撤回了起诉。在原、被告双方领取法律文书后,被告崔同波、其妹崔锦敏想强行将原告尹美娥拉回家,并对尹美娥动手动脚,但尹美娥不愿意跟崔同波回家。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保护尹美娥的人身安全,法庭工作人员考虑让原、被告双方分别离开法庭,于是将原告尹美娥安排在了法庭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并对被告崔同波等人做说服教育工作。

    崔同波、崔锦敏及随行20余人不听劝诫,先将法庭通道堵死,然后由崔同波及崔锦敏对法庭的每间办公室进行“搜查”,法庭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多次劝阻均无效。后崔同波、崔锦敏二人强行冲上二楼,对法庭办公室的门进行摔掼、猛踹。法庭工作人员对两人的错误行为进行严正警告,但崔锦敏不听劝诫,大声辱骂,用手抓打、用脚踹工作人员,并邀约其随行人员开始向办公区聚集,想冲击法庭并对工作人员动手。

    考虑到情况严重,法庭决定用警车让尹美娥先行离开法庭,但崔锦敏站在警车前不让离开,并继续辱骂、厮打法院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法庭庭长张丕灿、人民陪审员柴威的手都不同程度被抓伤。为了控制局势,法庭迅速向格宜派出所报案,同时对妨碍公务的崔锦敏依法果断地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

    在押送过程中,崔锦敏依旧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言语恐吓、威胁。在依法对崔锦敏进行讯问时,其对扰乱法庭秩序,辱骂、抓打工作人员,强行阻拦警务车辆的行为进行抵赖,丝毫没有认错、悔改之意。经报请院长决定,依法对崔锦敏进行司法拘留15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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