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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妇为争晒谷地互殴两败俱伤后上法庭索赔
发布时间:2014-06-11 16:46:40
本网讯(程磊) 仅仅为了一块晾晒地,两名农妇话不投机发生厮打。打斗后,她们分别住院8天和2天,为医疗费用再次闹上法庭。6月11日,安徽省合肥市肥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她们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双方各自承担对方的损害赔偿。 去年9月初,肥西县村民杜光霞赶集买东西回来时,看到同村的于玲在马路上晒稻谷,于是上前指责,说那块地是自己前天就做记号占用准备今天晒。不甘示弱的于玲反唇相讥,并在争执中用手中木锨打到杜光霞身上,吃了亏的杜光霞当即上前和于玲厮打在一起,被路过的同村人拉开制止并分别送医。 杜光霞报警后,警方对此事以“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事纠纷作调解处理”,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而调解不成,遂成诉。 庭审中,面对杜光霞提出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5000余元的诉讼请求,于玲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处对方赔偿损失近12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当事人双方为争得在乡村公路上晒稻谷场地使用权而发生纠纷,引发厮打,双方均受不同程度的伤而各自在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因双方在相互厮打中均实施了侵权行为,故依法分别支持了她们的诉请,判令由双方各自承担对方的损害赔偿,经对比扣除,由于玲赔偿杜光霞各项损失3000余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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