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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离婚纠纷将妻从高处摔下受伤一审获刑
发布时间:2014-06-06 14:17:56
本网讯(汪次安 林倚萍) 6月6日,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称,该县居民肖伟因与妻子口角,打斗中将妻子从高处摔下,致其妻子昏迷受伤。日前,该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 近年来,被告人肖伟与妻子林某一直在闹离婚,家中口角不断。2013年9月,翁源县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肖伟不服提起上诉。同年10月11日,肖伟得知妻子已将自己的户口从家中户口本中分出去了,便赶回家质问林某,并要求林某将户口本交出来。二人一言不合引发激烈口角,肖伟开始打砸家中衣柜、电脑等物品,林某亦用砖头打砸肖伟停放在家门口的汽车玻璃。怒不可遏的肖伟开始不停地推打林某,并不顾其母亲和女儿的阻拦,冲上去一把抱起林某将其摔至路旁低约1.8米的水田里,致林某当场昏迷。经鉴定,被害人林某颈2椎体骨折并脱位,已构成轻伤。 2014年3月,被告人肖伟与被害人林某在派出所主持下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由肖伟一次性赔偿30万元给林某,被害人林某书面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肖伟从轻判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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