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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改进作风 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
作者: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牛文忠 发布时间:2014-03-26 09:26:24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与群众联系更广泛、更直接、更密切,人民群众对“四风”问题的感受更直接、更具体、更明显。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也更迫切,期望值更高。 一、司法为民,切实把群众路线落实在立案信访工作中 一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诉讼服务中心要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宗旨,进一步配备完善诉讼指导材料、书写台、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施。提供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推行法院文明用语和导诉制度,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高质量司法服务。二是积极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多便利,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和措施,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通过上门接收起诉材料、网络、传真、邮寄方式接收起诉材料,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起诉难问题。三是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院长接待日、日常接访等制度,采取院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公开听证、开门评查、回访信访当事人、法律释明、司法救助等措施,变等访为约访,变上访为下访;对群众来信,及时审阅、回复、转办,对群众来访,及时耐心接待、解答、答复,努力实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的工作目的。四是文明接待来访群众。接待来访群众,都要做到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句问候,一个客观公正的答复,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具体的执法实践中。 二、公正司法,努力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一是坚持严格司法。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防线。二是坚持高效司法。完善审判绩效管理和案件质效监督评查机制,通过约束与激励并重,不断提高工作绩效。三是坚持案结事了。综合考虑法律、法理、人情、社会等多重因素,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四是坚持文明司法。思想上要重视群众,要以诚相待,以理服人;行动上要规范有序,仪表仪容得体大方;语言上要浅显易懂,不耍态度、发脾气、显威风。五是坚持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六是坚持司法便民。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农村、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诉讼。 三、改进作风,真正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和感情 一是增强对群众路线的情感认同。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二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确保法官自觉遵守司法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养成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地提升法官办案水平、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联村联户”、“一线工作法”活动,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的规定,坚守廉洁底线,改进司法作风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就是维护好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最终目标和要求。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我们一定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改进司法作风,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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