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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法院:公正源自公开 公开铸就公信
作者:贾智刚 李博 发布时间:2014-05-19 09:57:26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让全体法官随势而动,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将能够公开的事宜全部公开,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了解审判,切实感受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作风,让审判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效林在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如是说。 “你们真是比我的儿女还亲,没想到现在的法官这么为老百姓办实事……”今年3月11日中午,家住铁锋区胡屯村的一位年逾70的老人为了与邻居宅基地纠纷来到铁锋区人民法院,涉老维权合议庭的干警得知老人还没吃午饭,便给老人买了饭菜,并及时启动“涉老维权绿色通道”为其提供司法服务。就这样,巡回审判车载着法官和老人来到其邻居家,法官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老人的忧虑,让老人笑逐颜开。 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铁锋区人民法院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眼皮朝下看、脚往地上站”,接地气、顺民意、转作风、树形象,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的一个缩影。怎样满足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通过司法大公开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对于作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的铁锋法院来说,将法律法规、诉讼活动说明白、讲透彻,让忐忑而来的当事人心悦诚服而归,成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 今年以来,铁锋区人民法院把司法公开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一把手”工程,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求公正,出台了《推进司法公开白皮书》,建立了司法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设定了司法公开透明指数并确定了8条考核指标,在诉讼事项、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社会监督、重大案件等六个方面实行全面公开,有效树立和维护了“全省优秀法院”的良好形象。 诉讼事项全公开 “这些宣传资料真管用,我得带回去几套给我们村民,以后要是打官司,按照上面的要求准备材料就行了,不用来回跑,真是太方便了!”这是铁锋区扎龙乡扎龙村村委会主任黄文斌以人大代表身份视察法院时在立案庭的真实体会。 为了“让公开成为原则,不公开成为例外”,铁锋法院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信访、机制保障等8个方面加大公开力度,除了将相关法律法规利用LED屏、公示栏、宣传册等进行公开展示外,还通过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向社会积极公开法律法规、法院动态、便民解答、开庭公告、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收费标准、诉讼流程、法律文书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10项内容,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普通网民,只需轻点鼠标,就能查询到铁锋法院的相关资料、联系方式和诉讼须知,使原本让群众觉得繁琐复杂的诉讼程序变得一目了然。截至目前,铁锋法院网点击率已达120万余次,平均每天有400余次点击量,服务上百人。 此外,铁锋法院还实行立案、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转接、答疑解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让当事人在立案窗口就能一次性办完所有手续,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通过“司法大公开”活动,当事人一次来院完成全部立案程序的占立案总数的81%,五次之内来院能够接到一审诉讼裁判文书的占全部诉讼案件的87%,公开透明的裁判过程赢得了百姓信赖,群众这样评价铁锋法院:迎来的是纠纷,送去的是和谐。 审判流程全公开 “一进法院大门心里就是敞亮,案件处理全程公开,绝对没有暗箱操作的事儿,结案后还可以用“法官综合评价系统”对法官评价满意度,这官司打得明明白白,不管是输是赢我心里都舒坦。”李某感慨地说。 今年1月6日,李某第二次踏进铁锋法院大门。十几年前,李某曾因婚姻家庭纠纷在这里打过官司,这回为了经济纠纷再次来此诉讼。他感觉,工作人员的状态和以前大不一样,无论是法官还是书记员,人人亲切和蔼、个个精神抖擞,工作井然有序。以前需要一周时间完成的审查起诉材料、诉讼权利及风险告知、诉讼缴费、信息录入、电脑分案、包括人民陪审员在内的合议庭成员选定等7个流程仅用30分钟便全部完成。几天后,李某的案件在铁锋法院第一审判庭正式开庭,庭审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协议。 李某的案件是铁锋法院所办众多民商事案件中的普通一例。铁锋法院实行“首问必答制”,在立案阶段开展“一站式诉讼服务”,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老年人维权窗口”,更好地使特殊群体获得司法援助和保护。在庭审阶段,做到“五个公开”:诉辩意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事实公开、裁判公开,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有论辩在法庭。案件100%做到了庭前释明、诉中指导、判后答疑,仅今年第一季度就避免了3起案件的当事人上访,使4名准备上诉的当事人接受了一审裁决。今年以来,发送QQ、微信600余条用于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让当事人体会到办案流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在法院,当事人可通过触摸屏查阅案件卷宗,免除繁琐手续;在家中,可通过短信得知自己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甚至走在路上,都可以通过语音电话随时了解案件进程。司法流程公开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今年以来,案件上诉率同比去年降低了5个百分点,越级上访率为零。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案件96件,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把调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人民法院报》于今年3月10日以《齐齐哈尔市铁锋法院就地去开庭、公正大家评》为题对该院方便群众诉讼、全程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做了详实报道。现在,铁锋法院正在着手建造“庭审直播墙”,建成后,正在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将通过设置在法院办公大楼外墙上的LED屏现场直播,让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裁判文书全公开 “裁判文书上网,大大提高了法官的责任意识。因为要展示给社会公众,我们的法官把它当作展示才能的机会,用心办成精品案,下功夫把文书写好,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的价值。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的做法就是让司法产品在阳光下接受‘检阅’,这无形中大大促进了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铁锋法院副院长李向忠对参加法院开放日的群众说。 作为全省法院第一批司法公开示范院,铁锋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引入法律文书纠错软件,以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为标准保障上网裁判文书的质量。在裁判文书公开载体上采取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既在审判大厅内设置公示栏公开展示生效的裁判文书,又依托法院网站设立的“裁判文书”栏目、法院微博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载体对外发布裁判文书;在公开对象上做到普通领域与专项领域相结合,除了公开全部应公开的裁判文书,对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专门到各金融机构、学校、车管部门、各大商场等地结合具体案件展示裁判文书。联合金融部门将8起涉及金融诈骗案的案例及裁判文书编印成册,全市各银行与客户开展相关业务时,向客户发放该宣传资料。中国农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分布在全市各县区的48家营业网点的电子宣传屏全天滚动播出铁锋法院信用卡诈骗案件裁判文书达300余次,全市60多所驾校通过电子显示屏每天播放该院生效的以危险驾驶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裁判文书达400余次;在公开时间上做到长期公开与临时公开相结合,除长期、常态公开裁判文书外,还借助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有选择地对影响较大的案件不定期进行曝光,现已对今年审结的6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借封建迷信骗取钱财等案件进行了重点报道,让市民提高是非辨别能力,警钟长鸣。深入村屯、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对出售假种子、化肥、农药、伪劣假冒食品、药品等涉民生案件进行公开审判26件,增强裁判的最佳效果。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晾晒瑕疵裁判文书,通过扬先策后确保裁判文书无瑕疵。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0.1%,上网文书合格率达到100%。 执行信息全公开 “由于执行工作全程公开,我们通过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活动执结了全部执行积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铁锋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这样说。 哈飞金属制装厂申请执行齐市隆丰实业有限公司给付加工订做费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铁锋法院为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债权凭证。开展“司法大公开”活动中,群众举报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在建造个人的500多平米私人寓所时,该公司注入了50万元资金。根据这一重要线索,铁锋法院依法执结了这起十年前中止执行的案件。 铁锋法院将案件执行信息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录入最高法院的执行信息案件平台,在立案阶段公开立案标准、执行程序等信息;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公开与此相对应的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发放等节点信息。今年第一季度,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9起案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避免了申请执行人凭空猜测而带来误会。今年以来,对涉及案外人异议、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依职权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等重大执行事项召开公开听证会12次,两次开展执行款物集中发放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参与见证执行过程,集中发放执行款270余万元,涉案23件。 “遇到无法顺利执行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往往情绪很激动,觉得是法官没用心办理自己的案件。现在,我们把办理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都向申请执行人公开,避免因其凭空猜测而带来误会。看到法院切实为他们做了努力,即使结果不尽如人意,他们还是会理解。”铁锋法院执行局的一名老法官感慨地说。 社会监督全公开 “真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在庭审中,我清楚地明白了法院为什么判被告人七个月,加刑多少、减刑多少,都有理有据。”旁听庭审的一名区政协委员这样说道。 2014年4月14日,铁锋法院对赵某盗窃一案作出判决。宣判时,审判长专门就量刑问题向被告人赵某进行释明:赵某犯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确定起点刑为三至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加刑期一个月,最后确定基准刑为九个月。赵某有自首情节,减少基准刑10%;主动退还赃款赃物、取得失主谅解,减少基准刑10%,共减少基准刑二个月。最后法院判处赵某犯盗窃罪,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判时,赵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这是该院刑事审判庭按照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进行规范化量刑的一个案例。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以来,铁锋法院严格依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故意伤害等15种常见犯罪规范化量刑。对公诉人不出庭的简易程序刑事案件,要求公诉机关在庭审前提交有关量刑情节认定及刑罚适用的书面意见,并在裁判文书中阐明量刑事实的理由及相应的法律依据,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截至今年4月,按照规范化量刑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128件案件实施规范化量刑,彻底改变了法院“估堆式”的量刑方法,实现了“同案同判”,同时,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坚持“内部监督要实、权力监督要严、社会监督要广”的思路,不断强化内外监督管理,形成定期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的机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评议的长效机制,实现了“让法官有责任、让当事人放心、让审判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以开展“案件三评查”为契机,大力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律师、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庭审活动,邀请他们与院审委会委员共同担任评委为主审法官当场打分,并在庭审结束后对合议庭当场点评。今年以来,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70余人次旁听了18起案件的庭审,召开7次庭审活动点评会。聘任人民陪审员56人,进行了4次集中培训,陪审员参与全部案件陪审率为87%,参加合议庭发表意见最终被采纳率为97.6%。主动回访案件当事人,对涉老维权案件的老年当事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告人、对判处缓刑人员回访率达100%。 重大案件全公开 “我潜伏了14年,到底还是出演《潜伏》这部电视剧露馅了,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追悔莫及。”这是铁锋法院审理14年前连续抢劫作案后潜逃,后化名“张国锋”成为演员,潜逃期间曾经在《潜伏》、《东方红1949》、《武则天秘史》等三十多部电视剧中饰演角色的吉世光抢劫一案时吉世光的最后陈诉。审理轰动全国的这起案件,铁锋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公、检、法机关干警、媒体单位记者、被告人家属、社会各界群众大约300人旁听了审理过程。 吉世光抢劫一案,曾备受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在其归案的一年内,多家媒体对其案件侦破过程进行报道,还有一些媒体对吉世光本人犯罪根源等进行分析评论。作为审判机关,铁锋法院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单位对在潜逃期间出演《潜伏》的吉世光的关注,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将本案信息公开,审理过程透明,人们才能不会对审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类似吉世光抢劫案、逃往境外的全国第一起厅级以上干部被引渡回国接受审判的宋世和贪污案等有影响的案件,铁锋法院总是由院领导亲自主审案件。该院要求院长、各主管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全部主审案件或参加合议庭,保障“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今年以来,院、庭长主审案件数达全部案件的17%,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达庭审总数的39%。 案件审结后,由当事人通过法官综合评价系统对办案法官、书记员进行打分,是铁锋法院健全民意沟通机制的新举措。开创全国法院系统由当事人对法官进行评价之先河,是为了创造更多的平台和条件,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近干警,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消除法院在群众心中的神秘感和陌生感,让法院成为当事人可信赖的地方。自2012年10月设立法官评价系统以来,120多名当事人对全体办案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点评,点评满意率为98.56%。该院院长李效林说:“公开是自信和光明正大的表现,公正源自公开,公开带来公信,我们一定要坚持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举措,把司法公开工作进行到底,把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过程看得见、说得清、听得明,通过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评头品足,有效倒逼法官不断提高审判水平,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 铁锋法院还在局域网上设置专栏每周公开院长工作周记,作为院务公开、政务公开、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每名干警利用网络书写法官日志,大家将每一天的工作情况进行“晾晒”,光明磊落地接受同志们的点评。干警的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全部公开,促进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全员综合素质。铁锋法院还着力在典型提升、领域拓展、载体创新上下功夫,将每一起案件都当成服务群众的平台、树立法院形象的机会,切实通过每一次接待、每一场庭审、每一份裁决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公平正义带来的司法温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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