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入开展群教活动 努力打造“四型”法院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作者: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院长 沙云凯 发布时间:2014-05-16 15:51:01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对于人民法院尤其是作为基层的虎林市法院来讲,深入开展群教活动,不仅是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现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真正在全院凝聚起推动虎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强大正能量的现实需要。 活动中,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要求部署,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创新,将活动开展与服务发展大局相结合,与强化司法为民相结合,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全力打造服务型、亲民型、公信型、廉洁型的“四型法院”,为推进生态宜居幸福虎林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打造“服务型”法院,更好地服务保障大局 我院要自觉把各项工作融入虎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找准结合点,契入对接点。 一要积极推进“平安虎林”建设。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食品药品犯罪、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发生在大项目建设中的侵占、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平安的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和投资环境。 二要积极推进“诚信虎林”建设。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主动走访政府部门,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及时沟通司法需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在优化产业格局、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旅游开发、深化对俄合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司法调节保障作用。妥善审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互相忠诚、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三要积极推进“和谐虎林”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落实到民事、商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审判等各领域,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全过程。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各自优势,倡导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要重点在土地流转、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四个领域探索诉调对接,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 四要积极推进“法治虎林”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应对即将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关于保障当事人起诉权、诉讼代表人制度、第三人制度、不执行判决责任等重大变化,妥善办理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行政争议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丰富执行方法,规范执行行为,深入开展十大类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依法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打造“亲民型”法院,更好地落实便民措施 我院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法院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一要丰富和完善服务举措。具体要完善诉讼引导服务,积极做好信访接待、风险告知、材料接转、判后答疑等项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完善信息平台服务,加快开发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档案查阅、电子签章等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完善便民网点服务,形成“机关服务窗口、基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三点支撑的便民诉讼网络,真正把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假日法庭落到实处;完善简约办案服务,倡导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案件的简化审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完善司法救助服务,落实好诉讼费的减缓免政策,开启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总之,要排除群众在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环节的诉讼障碍,把便民理念和行动落实到每一个细节。 二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就是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信访问题是一个绕不过的“难题”。对于信访,我们要抱着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的心态,克服畏难情绪;要突出“诉访分离”,把涉及刑事、民商事、行政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真正做到“诉归诉、访归访”。要加大案件甄别力度,该确认无理访的,及时确认;案件确有问题的,及时纠正;上访人情理之中或生活困难但没有程序的,积极救助;无理缠访闹访、违法上访的,坚决打击;特殊案件需多方参与的,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支持。实践中,要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周情况汇报制度、月情况通报制度,尤其要强化责任追究,今后凡因办错案、瑕疵案、接访不及时、处访不力造成上访的,依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总的目标是,积极消化存量,坚决防止增量,年末力争实现“案访比”600:1的目标。 三、打造“公信型”法院,更好地树立司法公信 我院要打造司法公信的“升级版”,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要完善人员管理。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定法治信仰,端正司法良知,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强化人员分类管理,针对目前我院在编干警65人、一线法官仅20人的实际,研究如何合理配置法官资源,如何科学界定院庭长办案数量,如何加强类型化分案和专业化培养,力争人尽其才,控制忙闲不均,不再鞭打快牛,充分发挥每个法官的潜能。探索更科学的法官业绩评价机制,抓好《法官业绩档案》完善工作,为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提供有力的职业保障。 二要强化审判管理。在提高案件效率上,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临近审限提示、警示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认真核查,全面摸清底数,全力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均衡结案度”两个重点指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拖不决、不执问题。在提高案件质量上,抓好庭审评查、合议评查、文书评查、卷宗评查、院庭长定案把关的“五评查”,当前,重点要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的两项制度,即《案件甄别确认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报评查结果,确保评查取得实效。 三要推进司法公开。不仅要实现观念上的“四个转变”——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而且要抓住一个好的载体——“三大平台”建设。其中,审判流程公开重点要抓好立案大厅建设、审判流程信息向公众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向当事人公开等6大项工作;裁判文书公开重点要抓好裁判文书校核、裁判文书上网、自动纠错和隐名软件建设等3大项工作;执行信息公开重点要抓好执行信息共享、执行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和执行现场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公众公开等6大项工作。通过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开,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四、打造“廉洁型”法院,更好地改善法院形象 我院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一要认真解决“四风”问题。群教活动是今年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必须卓有成效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解决“四风”问题一定要有针对性,对法院来讲,要重点整治“冷硬横推”的不正之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重点整治“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解决个别部门违规收费、少数干警收受财物或接受吃请问题;重点整治“庸懒散奢”的不正之风,解决机关纪律松驰、案件久拖不决、公车私用等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6月底前对本院以往制度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形成《制度汇编》,发至每个干警,抓好严格执行。今后,我们坚持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制度要成为“铁规铁律”,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要全力抓好廉政建设。要树立“廉政建设怎么抓都不为过分”的理念,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干警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坚持做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反腐“高压线”不能触碰。当然,廉政建设除了自律,还要他律。院班子成员、庭科室长不仅要做廉政勤政的表率,而且必须肩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既抓案件,又抓队伍,对下属既要加强业内活动的监督,也要加强业外活动的监督,不断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保持“零容忍”,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队伍。 三要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以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岗位技能为重点,坚持以考促学,以评促学、以查促学、以赛促学、以奖促学,为干警参加高层次的培训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根据工作需要把预备法官、年轻干警选派到审判一线、信访窗口和人民法庭,轮流接受锻炼,切实增强他们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让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以及岗位练兵、岗位竞赛中取得好成绩的干警集中传授体会经验;还可以聘请中院业务尖子、高校学者、新闻专业人士、信息化专业人才进行集中授课,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能力素质。总之,通过队伍素质的提升,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虎林”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