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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强化干警宗旨意识
作者:万龙新 发布时间:2014-05-15 15:24:22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也强调,我们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为民、务实、清廉,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时代内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风建设的根本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执法”,是当前审判机关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基层干警值得深思和探索的课题。 一、执法为民,满足人民合理诉求 “为民”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的理念。“为民”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直接体现,是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心里始终装着人民、凡事始终想着人民、工作始终依靠人民;在了解实情察民意、加强沟通听民声、办事公道聚民心上多下工夫;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对待群众批评。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上多出实招、多办实事、务求实效。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作风纯洁,才能保证党的先进,才能加强党群干群关系,党的宗旨才能得到最切实的体现,国家才能获得最持久的发展动力。 广大干警践行“为民”宗旨,首先要常怀“亲民”之念。审判机关和广大干警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树立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的亲民观念,主动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主动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依法妥善解决。其次要多行“便民”之策。把便民举措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和时限内,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简化为民服务程序,缩短为民服务时限,及时受理、解决群众的举报和信访线索,及时受理、解决群众的申诉、复议和复核,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能给群众一次性解决的,就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同时要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审判职权相关的活动和事项。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民群众到法院参观了解审判工作职责、办案流程等事项和程序。 二、务求实效,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务实”就是要重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艰苦创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务实”即脚踏实地,即埋头苦干,即任劳任怨。它是我党保持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手段,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取得实效的首要法宝。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一定的岗位上,我们就要尽心尽力干出成绩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这样才能保持住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成为一名真抓实干、为民办事,用工作实效取信于民的好党员、好干部。 在务实上,广大干警首先要转变作风。当前,人民群众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铺张浪费、贪图享受、奢侈腐化等作风问题反映十分强烈。这些问题在审判系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妨碍审判事业深入发展,而且会影响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干警坚持务实作风,就是要按照中央要求,围绕改进会风、文风、调研作风,特别是执法作风等方面提出更加全面具体的要求,要深刻学习领悟新《刑事诉讼法》和新审判院刑事规则要求,保障程序和实体的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利。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各项工作不是做给上级看的,更不是出于自己的私利而做的。要不做没有实效的浮夸工作、不造没有实绩的面子工程,各项工作和工作实绩要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第三要干出实效。“每个人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广大干警要用实际行动落实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要尽心尽力干出成绩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为群众生活减负,为民生问题解难。工作中真干而不是假干,实干而不是虚干,为党和人民干而不是为自己干,这是衡量是否做到求真务实的试金石。 三、清正廉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清廉”就是要无欲无私,一心为公,廉洁从政,始终保持“一身干净”。“清廉”即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它是检验党员纯洁性的试金石,是党的执政根基所在。要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就要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就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就要从日常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告诫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保持住自身的良好形象,使自己真正成为社会的表率,群众的表率,共产党员的表率,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广大干警要清廉,必须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正人先正己,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广大干警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守住寂寞,耐住清贫,抵住诱惑,挡住干扰,经住考验,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本色,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只有这样才能筑牢廉明审判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作为基层审判机关,更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群众评判审判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审务督察等活动,听取意见,认真接受监督。认真开展已办结案件回访工作,听取群众、有关当事人及其亲属对审判工作的意见。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执法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审判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其次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围绕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努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发生。 为民是群众路线的依托,清廉是群众路线的要求,务实是群众路线的本质。“为民、务实、清廉”是一个有机整体, 审判机关在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应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务求实效为动力,以清正廉明为准则,蹲位担当,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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