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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泄愤致死2人 九江服装店杀人纵火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4-05-14 08:56:34
被告人刘望林在法庭受审。 被告人刘望林在法庭受审。 庭审现场。 本网讯(沈双武 周炜) 地处江西九江闹市区的莱克斯顿服装店去年7月26日突然发生一场大火,救援人员在火灾现场意外发现两具女性死者遗体,两人身上均有他伤痕迹。九江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结果却是店内男店员因工作上的琐事与店长产生矛盾后,使用暴力报复杀人后纵火。5月13日上午9时,这起备受浔城市民关注的杀人纵火案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望林被法警带上法庭受审。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13年7月份,被告人刘望林因工作时间问题与其单位九江市莱克斯顿服装店女店长严某产生矛盾,刘望林遂产生报复心理,并预谋再次到莱克斯顿服装店与严某面谈工作一事,若严不同意就放火烧店。同年7月26日早晨7时许,被告人刘望林驾驶电动车携带加好汽油的铁桶窜至莱克斯顿服装店内。当刘望林与严某激烈争吵后,遂趁严上卫生间不备之机,从仓库区域内找到作案工具铁锤和刀冲进卫生间内,对严的身体多处进行锤击、刺杀至严倒地后逃出卫生间。恰逢女店员雷某到达店里,刘即从雷的身后用铁锤连击雷的头部数下,致其当场倒地身亡。最后,刘望林将带来的汽油泼洒在店内并点火后逃离现场。同年7月29日,公安机关在湖北省黄梅县医院将正在就医的被告人刘望林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望林无视国家法律,为泄私愤采取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同时使用暴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致二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法庭上,控方针对指控事实,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报案陈述材料、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书、视听资料等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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