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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法院:40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封存
发布时间:2014-05-04 10:27:53
本网讯(钟兰芳 陈琼) 4月19日,福建省福安法院举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仪式,福安市关工委、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也应邀参与该项活动。福安法院少年庭法官给15名未成年犯发放了《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就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相关规定、法律后果、法律意义等内容对参会的未成年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释明,并对这些未成年犯提出殷切的希望,鼓励他们认真改造、重拾自信、早日新生。 据悉,自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实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后,福安法院率先在宁德市法院中开展该项工作,至今已有三批共40名未成年犯犯罪记录被封存,复学4人,务工20多人,再犯罪的仅1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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