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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法院小额诉讼最快一天结案获当事人称赞
发布时间:2014-04-29 16:33:14


    本网讯(肖军 吴璇)  “打官司一天就搞定,当天就拿到了调解书,我要点赞法官”,2014年4月29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速裁法庭收到一位当事人谢某的来信。

    据悉,这是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交通速裁庭审理的一起小额诉讼案件。2013年9月29日,王某驾驶轿车与同向行驶的驾驶电动车的谢某相撞,使谢某受伤且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责。2014年3月5日,谢某来到交通速裁庭起诉,要求王某及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因该案诉讼标的不到一万元,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该庭当即通知两被告到庭应诉,发放“小额诉讼须知”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及时化解了该起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了诉讼效率。

    “法官当天就下了调解书,很快保险公司就打了钱给我,真是太感谢法院太感谢法官了。”谢某还在信中写道。

    据悉,小额诉讼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在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案件中设立的。该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小额诉讼制度旨在简便、迅速、经济地解决纠纷,为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所以不提倡律师参与,在没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减少诉讼成本和费用,解决“赢了官司赔了钱”这种有违常理的现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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