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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乐为家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段集法庭扎根山区服务群众纪实 作者:吕志豪 吴未未 发布时间:2014-04-29 10:06:49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段集法庭位于固始县南部山区,辖段集、方集、武庙、祖师四乡镇,面积300多平方公里,人口12万,境内90%以上为山地和丘陵。这里是大别山的余脉,当年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揭开了中国革命战争战略反攻的序幕,成为历史的大转折。辉煌的历史和英雄壮举激励着段集法庭的干警们扎根热土,忠诚为民,生命不息,奉献不止,勇做老区人民的“保护神”。 段集法庭屡获殊荣。2007年被河南高院和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庭长周永胜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三次,荣获2012年“全省优秀法官”、2013年全省“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2013年8月23日,老法官方俊裔在办案途中因公牺牲,被河南高院追记“个人一等功”。 与大山同呼吸,视百姓为亲人 段集法庭成立于1954年,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集体。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这里先后有四位庭长。他们家在山区,以群众乐于接受的工作方式默默奉献了一辈子,退休后又全部返回家乡。时代在发展,但是老一代不求闻达、大象无形的风骨永续传承。 2003年4月,固始法院实施大范围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在山区法庭工作了15个年头的年轻法官周永胜凭借业务水平和民意,竞争院机关副庭长以上的职位应该不难。但是,讲大局、识大体,与山民结下难以割舍情结的他却放弃了这一难得机会,转而竞争法庭庭长一职。结果,他以全院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综合分数第一名的成绩当选段集法庭庭长。在他的带领下,全庭干警奔忙在九曲十八弯的山路上,为山区发展不断注入和谐因子。 在段集法庭,有一个“电话故事”,由此展开了一场辩论会,又因此立下了一条“铁律”。 几年前,周永胜接到庭里一位法官办理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打给他的“诉苦”电话,说该法官不愿接听他的电话。经了解,原来是这位当事人打起电话来没完,甚至把手机打得没电。 当事人的电话该不该接?什么时候该接或不该接?接到什么时候为止?周永胜就此将全庭同志集中起来,展开讨论。他推心置腹地说:“诉讼群众是抱着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官的信赖才给你打电话的,接电话看似小事,实际上反映了一名法官对民生民情的冷暖感知,传递的是法律的温度,影响着案件的进展和效果。”经过讨论,大家统一了认识:全庭干警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不间断接听当事人电话,让每一位当事人把话说完。 山区林业资源丰富,因山林承包、流转存在大量纠纷,涉及众多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法庭深入实地查清事实,巡回审理便民诉讼,以案讲法彰显公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多年来年,法庭审理的典型集团诉讼山林承包纠纷十余件,未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信访事件。 方集镇杨岗村郑某等35户村民因不满本村民组将235亩耕地退耕还林并发包给另外几户村民,意见很大,声称要集体上访。2009年5月,法庭受理案件后排除阻力,多次深入到实地调查,走访知情群众,并到发案地现场开庭,200多名群众参加旁听。翔实的证据、无可辩驳的事实让旁听群众深受震动。法庭最终作出公正判决,确认村民组与村民的承包合同的效力。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后,法庭干警再次来到该村民组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双方服判息诉。 段集法庭情系社会稳定大局,对于未进入诉讼的纠纷,积极参与“三调联动”调解机制。2008年,贯穿段集镇全境的西宁铁路方因清理铁路两边的路基杂草喷洒除草剂,不料除草剂随暴雨冲入附近村民稻田,引起粮食减产。群众情绪激动,甚至扬言要拦截火车。法庭派员与辖区党委、政府在做好群众安抚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减产情况作了详细调查。各方合力,很快促使群众和铁路部门妥善达成协议。 周永胜常说:“山区群众打官司不容易,往往要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的山路,只有诚心实意、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才能不辜负这些厚道山民的期望。” 段集镇柳林村年过八旬的贾德敏老太太因为赡养纠纷把几个孩子告上法庭。为了不让老人跑路,也为了以案讲法,周永胜带领干警多次赶赴老人家里劝慰她,并把开庭地点设在当地村委会。旁听庭审的有镇党委书记、村干部和村里群众。开庭一直持续到下午15时许,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时值隆冬,周永胜顾不上吃饭,赶紧将老太太送到其二儿子家中,又返回院机关制作好调解书。回到段集,天近黄昏,漫天雪花飞舞。周永胜把调解书送达双方。看到老人被褥不够,他又买来棉被,送到老太太家中。 一天的“连轴转”,老人的儿子、儿媳们都看在眼里。他们羞愧难当,一个劲地说:“不能再让你们操心了,俺们保证好好养护老人。” 老法官方俊裔生前长期患低血钾症,这种病发作时四肢无力,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但是他从来没把自己当病人看待。2008年,老方和庭长周永胜到段集镇青峰村的蚂蚁山茶场处理一起纠纷。因为通向茶场的路崎岖不平,大家只好把车停在山脚下,步行两个多小时方才赶到茶场。由于劳累过度,下午一点钟步行下山时,老方的低血钾症发作,无法行走。是司机张克文和周永胜轮流把方俊裔一步一步背下山的。 2013年8月,段集镇企业大千石业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受伤后,欲带人以阻止生产的方式给该公司施加压力。“三调联动”机制下,法庭干警多次参与事件调解。8月23日,老法官方俊裔再次赶赴现场调解,在返回途中突遇山洪暴发,不幸牺牲。 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批示:“方俊裔同志在即将退休之际还深入企业、深入基屋做调解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法官典型”。河南高院为方俊裔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践行能动司法,参与社会治理 段集法庭不就案办案,而是胸怀大局。辖区纠纷量大事杂,司法资源毕竟有限。为此,他们在完善民调网络上下足功夫。2009年以来,法庭从提高民调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入手,分批对辖区70多个行政村的民调主任和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还购买法律书籍赠送给人民陪审员。 社会法庭是河南法院系统推行的一种处理纠纷的新模式。在固始县法院,院领导把具体协调社会法庭开展工作的担子放在段集法庭庭长周永胜的肩上。固始县社会法庭工作很有起色,受到关注。2012年,固始县法院获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有三名社会法官获“全省优秀社会法官”荣誉。 目前,在南部山区,以基层民调为主体的人民调解、以社会法庭为特色的社会调解和以法律强制力为后盾的司法调解衔接配合,营造‘大调解’的格局,正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发挥越来越显著的集约效用。 固始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存在大量的留守子女。以段集中学为例,该校留守学生竟达70%以上,他们缺乏家庭温暖和关怀,缺乏法律常识,给校园安全带来挑战。2006年4月,段集镇发生一起在校学生行凶伤人事件。 这件事深深刺痛了庭长周永胜的心:“怎样才能让孩子们健健康康地茁壮成长?”“人民法庭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 于是,从当年开始,法庭干警就任辖区中学法制副校长,每逢开学初期,为学生们上法制课成为段集法庭全庭干警雷打不动的“铁律”。 他们结合各自审判过的典型案例,以案讲法、融情于法,教育莘莘学子遵纪守法,珍视生命,培养健康向上情趣,防止、戒除网瘾、早恋等不良习惯,做合格的小公民。后来,附近的学校闻讯,纷纷邀请干警们到他们学校讲课,总是一一得到满足。不仅如此。在周永胜的倡议下,县人民法院建立了以刑事审判少年审判合议庭和七个人民法庭为主体的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常年为城区和农村的中小学生上法制课。 为了让法制教育入脑入心,段集法庭和院少审庭合作,创新教育形式,由单一的普法授受式向互动式、模拟法庭、青少年心理健康和法律常识问卷调查等复合式教育方法转化,在讲课之外分组深入各班级,与孩子们实行现场互动,即时解答他们有关法律、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进行有关未成年学生家庭状况、心理需求等方面的社情调查。 2007年以来,段集法庭为辖区举办各类校园普法教育30余场次,受到师生和家长的欢迎。 扶危济困,清贫为乐 段集法庭的干警们常年坚守在大山法庭,对于他们来说,辛苦不算什么,清贫也已经成为了习惯。 老法官方俊裔行伍出生,在部队服役期间曾经因为业务出色而6次受到嘉奖。他跟爱人曾宪春育有一儿一女,一家人靠方俊裔一个人的工资生活,日子十分清贫。曾宪春不仅一直没有职业,还长期患有高血压、脑血栓。48岁那年,她因脑血栓引起右侧肢体偏瘫,多亏方俊裔在台湾的一个叔伯哥哥接济他,才使得病情好转。 方俊裔牺牲后,人们在在他的的卧室看到,靠着房门的两把木椅非常陈旧,其中一把的靠背已经全部烂了,只剩下木框。这种椅子是大约20多年前流行的家具样式,现今绝大多数家庭已经将其淘汰。方俊裔舍不得扔掉,他亲自动手,用从部队转业带回来的军用降落伞上的帆布条就着几根铁钉把椅子坐垫修好。 老方生前有一个特殊爱好,就是逛庙会。所谓庙会,实际上就是乡村的物资交流会。每年农历9月19日庙会,老方都要去逛逛,偶尔会买一双几十元的皮鞋。回家后他用鞋油把皮鞋擦得光亮,美滋滋地穿在脚上,对妻儿说:“谁能看出来这是几十块钱一双的皮鞋啊?” 但是,对待工作,方俊裔却显得很“慷慨”。几年前,法庭的工作条件很差,没有警车。为了弄清案情和做调解工作,方俊裔常常要骑上自行车多跑几遍山路;太远的,甚至自掏腰包租车赶路。 曾宪春经常问丈夫:“老方,你办案子吃苦受累还贴钱,到底图个啥啊?”方俊裔回答:“你帮群众办了实事、好事,他们心里有数。他们的看法对我来说就是最高荣誉!” 同样感人的还有庭长周永胜。周的爱人邬春燕是一位教师,2003年以前在张老埠乡中学任教。那时候家庭很困难,夫妻俩和年幼的儿子在学校分配的一间不足20平米的老房子里将就了8年。 由于法庭工作繁忙,夫妻俩聚少离多,妻子只得一边忙于教学,一边操持家务。也是在那一年,积劳成疾的妻子患上了肝病和甲亢,治疗持续了一年多方才好转。不久,6岁的儿子又不幸得了儿童多动症,是妻子一人先后多次辗转外地给孩子治的病。 2003年,邬春燕考入县城一所学校任教,家庭状况才逐渐有了好转。但是两个人依然节俭,因为他们又添了小文这个“女儿”。 小文本来是周永胜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女儿。 2004年,8岁的小文遭遇一场可怕的家庭变故:在家庭极端贫困、父亲长年卧病在床的当口,小文的妈妈因忍受不了重压而起诉与丈夫离婚。案子经过多次调解无效,法庭最终判决两人离婚。后来,小文的妈妈又重新组建了家庭。 2004年底,周永胜带领干警前往小文妈妈家里执行抚养费,发现小文妈妈的新家也很贫寒。好说歹说,小文妈妈给了一千块钱。当周永胜冒雪将执行来的抚养费交到小文奶奶手中,祖孙俩哭成了泪人。那一刻,周永胜的眼睛湿润了,一双温暖的大手拉紧小文的小手。他叮嘱小文奶奶:“决不能亏待孩子,有我一口吃的,就有她一口吃的;我儿子能上得起学,她也能!” 从此,周永胜多了一个“女儿”。2005年以来,周永胜负担了小文从小学到中学、再到潢川师范学校的所有教育和生活费用。他还专门从书店买来励志书籍,鼓励小文做一个自强、自立、乐观的人。 如今,当年那个沉默寡言、动辄流泪的小文已经出落成开朗活泼、青春洋溢的18岁少女。她目前在江苏盛泽的一家大型幼儿园实习,每月能领到1000多元的实习工资。今年7月,她即将毕业走上心仪的工作岗位。 10年付出,终成“正果”。懂事的小文逢人便说:我能有今天,靠的是“法官爸爸”的一路护佑。“法官爸爸”这四个字,小文在心里呼唤了10年!不,她要呼唤一辈子! 大别山下,风展红旗如画!那上面有段集法庭的干警们绘就的一抹丹青。为了让山更绿水更蓝,为了让百姓人丰年安,他们早已将自己融入山的血脉。 那里,就是他们的家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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