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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老法宝 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作者: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郑镇林 发布时间:2014-04-28 10:45:16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这项活动开展好,我们工作中就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一、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对以往开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的坚持和运用,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弘扬,是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必然要求,将为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好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尤其是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关系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直接关系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直接关系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只有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才能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教育活动中,我们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在当前新形势下,开展这项活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找准问题根源,狠抓整改落实 找准问题是关键,解决问题是目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就是要求我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自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指明了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司法要为人民服务。实现这一根本要求,就必须在全体法院干警中大力倡导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教育大家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回应群众关切。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毫不避讳地查摆问题。切实解决脱离群众、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讲究排场、铺张浪费等普遍性问题。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在审判工作中去。要利用巡回审判,法官村长,送法下乡,关爱“三留守”活动等多种形式方法,深入群众,在人民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全民的法律意识,传递社会正能量。 新县是革命老区,有着优良的传统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在战争年代,新县为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巨大贡献。在革命年代,党和人民已结成鱼水关系,形成了战无不胜的革命力量。今天,虽然历史环境和历史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对于老区法院而言,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没有变。全体法院干警务必牢记自己的光荣使命,牢记权力源于人民也属于人民,人民既是法官的衣食父母,也是司法活动的坚强后盾,从而铸就对人民群众牢不可破的深厚感情。只有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才可能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诉求上去思考问题、解决矛盾,司法活动才可能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赢得群众支持。要教育引导全体法院干警作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在处理群众诉求中,不能态度傲慢,作风粗暴,甚至冷横硬推,冷若冰霜。要在和群众的接触中,规范行为,讲究艺术,改进作风,谦和有礼,表现出司法活动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受群众疾苦,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切实把人民群众摆在最高位置,改变“门难进、事难办、话难听、事难办”衙门作风问题。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反映到法院的各种矛盾,都渴望得到最终的公正结果。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全体干警在各项司法活动中,既要做到实体公正,还要重视程序公正;既要严格依法裁判,还要做到公开透明;既要注重平等保护,还要做到司法文明;既要注意公平公正,也要兼顾司法救助,既要注重法律效果,还要注重社会效果。 近几年,随着网评法院、微博、微信、微视等公开渠道的畅通,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大为赞赏,这是对我们的鼓励更是鞭策。法院工作的好坏,取决于群众满意不满意,无论多么努力地工作,群众不满意,说明自身有不足,就得改进。所以,找准问题根源,狠抓整改落实,把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工作始终坚持的方向,才能确保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改进作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是不是形式主义,有没有效果,老百姓说了算。所以,我们务必要将活动开展好,从改进我们工作作风改起,从群众满意的做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就看我们的作风,看我们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日常表现,看我们反 “四风”的力度。 人民法院的性质决定了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广泛性,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的工作作风、司法作风有着特殊的要求,其核心就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日常工作中,接待群众要热情,对待群众要诚恳,服务群众要真心,把群众当成衣食父母,将群众看作是兄弟姐妹。在群众面前展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以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在执法办案中,尊重事实,依法明断,用严谨的工作程序和令人信服的司法结果,来展现人民法院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领导干部作风是法院队伍整体作风建设的关键。法院领导干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改进作风是关键,群众满意是根本。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学习焦裕禄精神为抓手,将自身的不足与群众的要求差距不断缩小,直至满意,要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借机整改和完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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