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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三个通道”让劳动者维权走捷径
发布时间:2014-04-28 11:24:59


    本网讯  “感谢法院帮我们76个拿回了应得的工资,我们终于不用再来回奔波了。”76名被拖欠工资的诉讼代表人袁某红、王某玲等接过150431元现金时激动地说。4月28日下午,山东省曹县法院依法成功执行了曹县一商场拖欠76名员工工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这是曹县法院维护劳动者合益权益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针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增多,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动者维权案件多发的特点,曹县法院坚定为民宗旨,开通三条通道,积极应对。

  搭建“便民通道”,切实方便劳动者诉讼。针对多数劳动者法律知识薄弱,诉讼能力差的特点,该院在机关、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的“劳动者权益维护窗口”,专人负责,接受劳动者的电话咨询和预约立案,为劳动者整理立案材料,提供诉讼指导,引导办理立案手续等。;诉讼服务中心摆放了诉讼须知和各类文书样本,并为有需要的劳动者提供代书服务。并在每年年初,农民工集中外出期间,在汽车站、火车站等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向外出劳动者讲解法律常识,发放明白纸。去年以来,该院共接受劳动者电话咨询420余人次,发放各类诉讼须知3800余份,大大方便了劳动者诉讼。

  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尽快得以实现,该院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原则,实行咨询、立案、财产保全、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实现从立案、分案到财产保全3个小时内完成。审理中,抽调业务素质过硬、调解能力突出的审判员组成专门合议庭,大力加强审前、审中和案外调解,提高调解率和当庭兑现率。执行中坚持劳动者维权案件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涉案标的、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措施,及时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

    拓宽“救助通道”,切实解决劳动者实际困难。该院为残疾和生活困难的劳动者提供特殊帮助,对于行动不便的劳动者,上门立案;对于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劳动者,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并实行先予执行,以解燃眉之急。去年以来,为此类劳动者上门立案21件,减缓免诉讼费3万余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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