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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办土地使用证 男子诈骗17万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4-04-18 13:17:12
本网讯(郭疆卫) 一名仅有初中文化的无业男子,慌称自己在当地土管部门工作,以通过关系能办理土地使用证、购买门面房为名,诈骗他人钱财17.7万元。4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新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据被害人李某介绍,他在木垒县城三小旁边开有一家商店,从2007年开始,谢新德因为要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学而经常到他的商店买东西,有时在等孩子放学的间隙里,两人也聊聊天。时间久了,两人渐渐变得熟悉起来。 在一次聊天中,李某向谢新德透露了他的一块心病。他说,自己开商店所使用的这块地是临时用地,按合法程序很难办到土地使用证。谢文东听后,遂产生向其骗取钱财的意图,便说自己在木垒县土地管理局工作,认识不少“领导”,完全有能力帮他办好土地使用证。 因为急着想办证,李某信以为真。2009年年底,谢新德以能帮李某办理土地使用证为“饵”,以疏通关系需要用钱为由,先后5次骗走李某现金8900元。在随后的三年多时间里,谢新德又以办证需要年检费或能低价帮李某购买县城的地皮、门面房等为借口,先后14次骗取李某现金共计17.7万元。 在此期间,谢新德为了打消李某的疑虑,先后以木垒县土地管理局赵局长、昌吉州土地管理局黄科长及其女工作人员的名义,利用手机变声的功能给李某打电话,谎称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当中,审批需要费些时间,让其耐心等候。李某听后信以为真。 2013年10月29日,李某眼见谢新德光收钱不干事,就找谢新德询问进展情况。谢新德随即给李某写下欠条,承诺如果办不成事将钱全额退还。李某感觉被骗,遂到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10月30日,谢新德被抓获归案,骗取来的17.7万元已挥霍一空。案发后,谢新德的亲属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新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17.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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