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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法院利用信息平台架起与当事人沟通桥梁
发布时间:2014-04-08 11:34:37
本网讯(谢辉 周金文) “谢谢你们的提醒,我都忘记什么时候开庭了。”这是2014年3月5日当事人李娟在开庭现场说的话。一般来说,法院开庭前会提前十多天电话通知当事人,但时间过长容易忘记。基于上述情况,江西省樟树法院在开庭前一天,通过信息平台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告知其开庭时间、地点及携带相关材料,以确保高效开庭。 信息平台是法院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告知案件的办理情况,提醒当事人及时到庭开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判决义务,让当事人即时了解整个案件进展情况。 不仅仅在审判阶段,在执行阶段也随时可见。“李先生,您申请执行的案件已分配给李法官,我们将尽快执行。”“周先生,法院已将执行通知书送达了被执行人,并督促被执行人早日履行法律义务。”通过信息平台,及时的将执行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反映,让当事人了解法院所做的工作,打消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疑虑。同时,当事人有什么新的情况也可以及时向法院反映,省去了跑法院的时间和精力。沟通让彼此更加了解,相互理解。 以前,法院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往往仅局限于电话、司法信件等一些常规送达手段,很难保证司法诉讼信息的及时传达,信息平台改变了这一局面,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使法院的工作走向高效性。樟树法院自启动了信息服务平台一年来,共发送信息1600多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江西省高院执行局赵九重局长在考查该院执行工作时赞扬道:信息平台体现了法院工作的信息化和人文化,值得学习和推广。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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