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亚龙 齐爱美) 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培育法官的“精品”意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督促法官养成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法官队伍,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正式在全院启动“精品案件”评选活动。
据悉,为了扎实推进该项活动的开展,该院成立“精品案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设在审管办。此次精品案件的评选标准有十个,分别是:一是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和指导性;二是案由正确,诉讼主体恰当,无错列、漏列、多列当事人现象;三是审判程序合法、材料齐全;四是审判人员驾驶庭审的能力高,庭审规范有序;五是庭审人员着装规范,仪表大方,使用法言法语得当;六是庭审笔录完整、条理清楚,合议规范认真;七是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合法公正,无错判、多判、漏审、漏判现象;八是法律文书质量高,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透彻,依法及时宣判和送达;九是卷宗装订整洁规范,美观大方;十是办案效率高,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无不良反映。参评案件均为上2013年度7月1日至2014年度10月30日审结并生效的案件,评选程序包括自荐、推荐、评审和审定四个阶段,共评处5个精品案件,并纳入法官年终目标管理考评。
通过开展“精品案件”活动,切实提高法官的办案责任心和争先创优意识,提高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司法调解的能力、释法说理的能力、执行案件的能力,使裁判正确率、调撤率、实际履行率有明显提高,发改率、上诉率、信访率有明显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