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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解放区法院检查问题案件防“三案”发生
发布时间:2014-03-03 14:29:41


    本网讯(和贵平 王慧)  为提高法官办案质量,预防“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发生,今年伊始,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实行审委会每月定期“把脉”改判、发回重审、信访案件制,力争促使每位法官在将每起案件办成精品案、铁案的同时,也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截止目前,该院审委会共对49起改判、发回重审、信访案件进行“把脉”,下发案例指导参考意见两期,并对一起瑕疵案件的主审法官进行诫免谈话。

    该制度要求,在审委会集体会诊“三类”案件前,首先由承办法官针对所改判、发回重审、信访的案件写出评查报告,列明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结果理由及信访案信访事由,交由每位审委会成员认真研读分析,以便“集体会诊”时提出建议;在审委会“集体会诊”问题案件时,该案主审法官及案件合议庭成员全部参与,共同接受审委会成员对此案疑点的提问,由审委会成员共同对案件改判、发回重审、信访的原因进行探讨分析,确定过错责任,并给出指导性意见。在“集体会诊”后,由该院审管办将“会诊”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审委会指导性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到各业务庭室,在指导一线法官办案的同时,也预防类似问题的出现

    通过审委会“集体会诊”问题案件,不仅增强一线法官办精品案、铁案意识,也增强了合议庭成员的对合议案件的高度责任心。同时,通过集体会诊,也进一步查找问题案件中是否存在“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一经核实,则快速移交纪检和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而在提高一线法官办案质量的同时,也从源头预防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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