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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腹痛住院手术后致胆瘘起诉获赔20万
发布时间:2014-03-26 10:36:35


    本网讯(李丹)  因腹痛就医,哪知道医出大毛病,医院诊断错误,治疗偏差,终难脱赔偿责任。近日,四川省营山法院调解这起纠纷,医院赔偿患者医疗损失费用20万元。

    张冬梅2012年2月15日因腹痛入住某医院外三科,经诊断为“急性化脓性胆囊炎、胆结石急发”等症,并于2012年2月18 日行LC手术。本来以为这样的小手术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却在术后出现胆汁约550ML。考虑胆瘘,张冬梅速到上级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并行胆肠吻合术,现已康复。这样来回的折腾,不仅身体受到了极大的疼痛和煎熬,而且对于本不宽裕的家庭来说更是沉重的打击。

    因腹痛进住某医院,诊断为“急性化脓性胆囊炎、胆结石急发”等症,手术后却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胆瘘。出现这样的情况,张冬梅没预料到,医院的工作人员也没有预料到吧!针对上述情况,张冬梅认为,某医院明显的没有尽到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才造成她的损失和伤痛,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张冬梅康复后,她和家人多次上门去索要赔偿,都是无功而返,这让她和家人欲哭无泪,伤心欲绝,整天郁郁寡欢,为此事劳心伤神。张冬梅在上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

    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多次做工作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了协议:某医院赔偿张冬梅医疗损失费用20万元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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