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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联姻17载生子起诉离婚被判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4-03-26 09:53:44


    本网讯(徐旭彪)  一对姨表兄妹,却做了17载夫妻,若不是因为婚姻出现危机,闹上法庭离婚,两人可能还不知道他们17年的婚姻其实是无效婚姻。日前,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该起表兄妹婚姻无效案。  

    据了解,原告肖梅与被告人许成华是一对表兄妹,1991年,肖梅与许成华因长期接触,产生了感情,于是不顾家人反对开始同居生活。次年,肖梅为徐成华生下一子。1997年,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可两人登记结婚后,徐成华便外出务工,长期没有回家,更于2004年,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3年刑满释放。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且无法提供其与孩子的生活费,日前,肖梅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肖梅的母亲与徐成华的母亲是亲姐妹,两人为姨表兄妹关系,虽两人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原、被告系姨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情形的,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因此,周宁法院未判决两人离婚,而是宣告两人婚姻无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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