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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尽头的司法为民路
——记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乐剑军
作者:陈毅清   发布时间:2014-01-02 11:59:28


——记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乐剑军

    他是一位沉着镇定的刑事法官,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毕生追求;他虽是汉子,却也柔情似水,处处播撒爱的种子,时刻把当事人的冷暖放在心田;他29年恪尽职守、赤诚为民,走在司法为民的法治大道上无怨无悔、永不停歇。他就是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一级法官乐剑军,一位淳朴憨厚、大智若愚的人民法官。

    刑事法官责任大于天

    “法庭不大连社会,法槌虽小重千斤。”这是乐剑军来到刑事庭开展工作之后经常对庭室成员说的一句话。作为刑事庭庭长,在他看来,在法律的天平上,一头是被告人,一头是被害人,无论对于哪一方来说,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而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手段,其行使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财产、自由甚至生命权利,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正因为刑事法官手里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审判权力,因此也就承担着比天还要大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乐剑军在刑事庭工作的15年时间里,审理过不计其数的刑事案件,其中,盗窃车辆29台、总盗窃价值130.4万余元的10人团伙盗窃、销赃案;涉及3省5市、涉案金额140万余元的8人团伙盗窃、销赃案;受贿19次,共人民币36.5万元、美金5万元的被告人兰某特大受贿案就极具代表性。每个案件不管简单还是复杂,小到偷鸡盗狗,大至杀人放火,乐剑军都以百分百的精力投入其中,他抽丝剥茧一样缕析案情,所审判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徇私枉法,不徇情裁判,始终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曾11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1次被永州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1次被评为“优秀法官”。

    法理情交融显高境界

    在乐剑军心里,“人民法官为人民”永远也不是一句空话,因为这是职责所在。然而,在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中,仅仅依靠法律本身是不够,必须注重判决的社会效果,将法、理、情三者交相融合,只有这样,当事人才有可能心服口服,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2006年3月2日,被告人何某在其丈夫曾某的单位房里将正在与曾某同床熟睡的被害人陈某以故意伤害的方式最终将陈某伤害致死,此案由于涉及“第三者”问题,在当地街头巷尾热议不止,社会关注度极高。乐剑军作为此案的主审法官,在第一时间把案情准确梳理了一遍。他认为,本案被告人何某犯罪事实明显,但此案牵涉到社会观念问题,应当尽最大努力依法替何某减轻罪行,这样才不至于因重判何某而引发民意干涉。为此,乐剑军和合议庭其他成员采取了各种调解方法,背靠背、面对面地讲案情、讲法理,经过多次做工作,最终促使何某愿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最后,被告人何某因符合法定酌情从轻处罚情形,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该案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何某在服刑期间,乐剑军与何某长期保持书信往来,鼓励何某端正态度、认真接受改造,早日重获自由。18封书信,每一封都是乐剑军亲笔手写,饱含真情。由于得到乐剑军的鼓劲和关注,何某觉得还有人一直在关心她,积极学习改造。最后,何某因表现良好数次获得减刑,共减少刑期3年8个月,于2012年7月1日释放出狱。此事在当地被交口称赞,老百姓对法官、法院的看法有了很大的转变和提升。

    徒法不自行勤加钻研

    近些年来,随着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激烈;并且案件审理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热切呼唤,乐剑军感到知识更新的重要性。于是,他经常努力争取各种业务培训,先后参加多个由上级法院统一组织的业余大学培训“充电班”,并被评委省市两级的“优秀学员”。乐剑军对知识如饥似渴,勤于思考,善于抓住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坚持审判业务调研活动,针对审判工作在新时期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了大量的信息、案例、典型等材料和调研论文,被县、市、省、国家级刊物采用。其中,撰写的《浅谈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一文被经济日报出版社选编录入《刑事审判改革与发展工作指导》一书;《和谐社会与宽严相济》一文,荣获由中国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开展的“坚持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秀论文学术成果一等奖。

    乐剑军为了找到“他山之石”,经常抽空涉猎各种报刊杂志,把认为有价值的文章一一裁剪下来贴到一起。如今,他已经收集了10多本剪报数百篇文章,分门别类地摘自《人民日报》、《中国审判》、《人民司法》等报刊杂志上的工作经验文章和理论文章。他说:“我读报、剪报是因为我觉得我的知识还不够,知识不够办起案来就很吃力,司法效果就会降低,当事人就会有怨言。”

    “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优秀法官”、“优秀政法干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严打’工作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每一个荣誉的背后,都生动讲述了乐剑军在司法为民这条道路上所付出的点点滴滴。乐剑军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可用于谋取私利,唯有尽心竭力,甘于清贫,方能坚守法官本色。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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