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忠诚履职甘奉献 司法为民不言悔
——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丁润华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晏洁 发布时间:2013-12-12 10:18:09
丁润华1960年8月15日出生,1988年从部队退伍转业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工作,并先后在该院的审判、执行等多个岗位工作,也曾任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一庭负责人。2013年3月,丁润华同志退居二线,分配在法院服务中心工作。2013年7月,因工作需要,丁润华同志又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被派至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庭负责江西省涉法进京上访人的申诉信访接待工作,时间为一个月。面对岗位的调换,他毫无怨言;面对形形色色的上访群众,他热情真诚;面对接访中遭遇的骂声、怨声和哭声,他没有退缩,他总是说:“我就是一颗螺丝钉,哪里需要哪里钉。”在这一个月中,丁润华同志共接待涉法上访人员60批次,上访群众近百人。 信访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在来访人看来,接访人员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着党和政府,不能有丝毫的错误或模棱两可的答复。丁润华同志在接访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打铁须先自身硬。接到赴京接访的工作任务后,为了让自己尽快进入角色,成为一名合格的接访者,丁润华同志利用一切空余时间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同时还学习掌握了如计划生育、土地管理、劳动保障、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丁润华同志深深体会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他总是告诫自己,自己工作的好坏关系着政府的形象,一定要身体力行地践行“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切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在接待来访中,丁润华同志总是认真分析每一个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症结在哪里,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将心比心地分析给群众听,积极地帮助解决问题。在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中,有的是符合政策应该解决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的,对这类问题,丁润华同志总是主动地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情况,协助解决。有的群众是因对法院的判决或执行工作不理解而上访的,对这些群众,丁润华同志总是不厌其烦,反复、耐心的剖法析理,为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2013年7月,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一个名叫陈某的案件当事人因不服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和南昌市中院法院的判决,到北京上访已有半年时间。面对这样的上访老户,丁润华同志没有退缩和放弃,他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数十次地为其释法析理、开导劝慰,用和风细雨般的温暖融解了当事人心中的坚冰,最后陈某终于消解了内心的怨气,表示理解法院的判决,服判息访。 还有靖安县的章某,因其子章某某被人杀害后赔偿款未执行到位而携妻子及两个孙女(一个6岁,一个3岁)进京上访。当时已是下午17时,刚刚赶到最高法院接访中心的上访人章某情绪异常激动,并导致旧病发作,虽然数个接访人多次劝说,但上访人始终不肯去医院医治,固执地要求最高法院给其明确答复。丁润华同志接访后,一边对章某悉心照料,一边耐心倾听,稳定其情绪,然后又反复地对章晋桃及其妻子讲法律、明政策,设身处地的与其进行心灵交流,同时又联系靖安县政府和靖安县法院的相关人员,通知靖安县驻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到场,共同为其执行案件出谋划策、想办法,直到晚上21时,章某的病情慢慢地稳定了,心情也逐渐平复了,并表示愿意协助靖安县法院执行该案,为法院提供执行线索,今后不再上访。 付出总有回报,丁润华同志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他赢得了信访人的尊重和周围同事的钦佩。认真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认真做好每件事。丁润华同志以一个法官对法律事业的执着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誓言。 责任编辑:
陈文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