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古稀老人非法买卖土铳自首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3-11 09:31:25
本网讯(余良军) 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在十四年前以50元的价格买来一支土铳。七年前又以15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他人。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被告人潘球全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潘球全于十几年前在上饶县上泸镇以50元的价格从一陌生老人的手中购买了一支土铳。2007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在铅山县稼轩乡女婿家时,将该支土铳以150元的价格卖给稼轩乡的孟某。经上饶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支土铳具有枪的结构和组成,是枪支,可正常击发。 2012年3月27日,被告人潘球全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主动交代了其非法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球全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一支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潘球全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接受调查时,即主动交代了自己非法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