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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满苗山天平路 孝更绝伦足可矜
——广西全区先进女法官李丹联的故事 作者:谭芸 韦熙宁 发布时间:2014-03-07 11:39:40
她是一位从警25年的苗山女法官,在乡亲眼里她是一位好法官,在同事心目中她是一位勤恳无私的好姐妹,在家人心中她是一位好女儿、好妻子和好母亲。她用绵绵无尽的爱,温暖着苗乡同胞和家人,守护着法律和家庭。 是风情浓郁的大苗山孕育了这位女法官善良、坚毅和乐观的情怀。1988年,20岁的李丹联考上了融水县法院当上了一名法官。做了一辈子教师的父母时常叮嘱她做法官要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乡亲,尤其是对犯了错的当事人犹如对待差生一样,做到不抛弃不放弃......她看到了父母慈爱的眼神里的殷切期待。她告诉自己,也告诉父母:我会做到的! 视法律:善良与公平的艺术 一头俏丽的长发,脸上的笑容和煦如暖阳。李丹联站在人们面前时,很难想象到这副娇小的身躯里蕴藏着怎样的能量。她从干书记员起,从事民事和刑事审判工作25年,获得的“优秀党员”、“严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刑释解教先进个人”、“巾帼建功能手”、“柳州市十佳文明市民”、“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和“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荣誉不计其数,却始终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李丹联常说:“在这里做法官,要让当事人感到你是在为他的切身利益着想,既做到司法公正,又不乏温情执法。”自独立办案以来,她遇到的当事人形形色色、不计其数,遇到的案件更是林林总总、错综复杂。可她对待当事人却始终一视同仁,善用当地的苗、瑶、侗、客家、土拐等多种民族语言巧解棘手案子,是大家公认的审判能手和调解能手,是苗乡女法官中的“大姐大”。 记得刚参加工作,李丹联被分到离县城40公里的乡下法庭——香粉法庭,它管辖着香粉、四荣、安陲三个集苗、瑶、侗、汉多民族的山区。此时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加上语言迥异,打起交道来就相当吃力。可是,她没有被吓倒,而是满怀信心的跟乡民学习方言,很快就基本学会了当地的苗、瑶、侗、客家、土拐等多种民族语言,跟当地乡亲交谈自如。八年中,她无论是独自骑着自行车,还是乘着侧三轮摩托车到乡民家中办案,她的脸上都是挂着微笑,陪伴着一身风尘和疲倦;乡村往往离法庭路途较远,开完庭后,常常为了让当事人当天领到法律文书,从而省下住宿费赶到家,她在庭审记录和调解时,都以较快的速度抽空将调解协议书拟写好,待调解成功后,稍作修改,一份完整的调解协议书就出来了,由此她时常放弃了午休。 面对当地一些歧视妇女生育女孩、甚至由此辱骂、殴打妇女等大男子霸道行为而提起的离婚案,李丹联在办案中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晓之以理,明知以法,动之以情:“打老婆能打出儿子来吗?”“要不要尝尝进拘留所的滋味?”“女人是花需要男人的呵护!不懂欣赏可以拜拜......”直说得打人者认错为止,与妻子和好如初。不少妇女对此感激不尽,啧啧称赞:“阿联为我们女人出了一口气!”身为军嫂的李丹联回答道:“我生的也是女孩,他爸就特别疼爱女孩,女孩跟男孩相比没有什么不好!” 尔后,李丹联调到县法院刑庭工作。16年的刑事审判工作,面对形形色色的刑事犯罪分子的狡辩,她不仅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做到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同时坚持做到对其教育、感化和挽救,使其认罪伏法,回归社会。特别是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她努力做到跟踪帮教,从不嫌弃。或到少管所看望,或写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2010年在审理一起未成人强奸未成人案件(未遂)时,时任刑庭副庭长的李丹联得知被害少女因此受到打击,整天精神恍惚,失去了原先的快乐,无心学习,沉沦在噩梦里不能自拔,她顾不上读中学的女儿,上到女孩的家中进行安抚,并对孩子当时表现的勇敢、无畏精神给与了表扬和鼓励,让女孩的脸上重新扬起了快乐和自信的笑容;同时,她又马不停蹄地去对被判了缓期徒刑、回到学校学习的小李进行帮教,让小李和他的父母很受感动,小李感受到了“李法官阿姨的信任!”他高兴地说:“我看到了希望!”不久还当上了班干,学习成绩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他常常跟李丹联汇报自己的学习和思想情况,而李丹联也时常给他鼓励...... 对此,一些年轻的同事不解地问她:“对这种人轻判已经不错了,干嘛还要对他那么好呢?”李丹联回答:“法律本来没有温度,但当它与案件事实发生某种具体联系的时候就有了温度,或者冷酷,或者温热,或者沸腾。触摸法律的温度,可以是一种司法艺术,可以是一种司法良知,也可以是一种社会责任。” 李丹联自觉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认为树立刑法本身具有宽容性的观点的意义在于,能使人的宽容变成法的宽容,这样做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她的带动下,融水法院刑庭的年轻法官们学到了很好的榜样,跟着她一道往前。 待乡亲:桂花飘香云天外 如果要用一种花来形容,想必熟悉李丹联的人都会脱口而出:桂花!苗乡人喜欢打油茶,而很多人喜欢把桂花当做作料。一年四季,不图名利只奉献这正是她给人留下的印象。对工作如此,对同事和乡亲也是一样。 正是这种把大家都当亲人的无私关怀,使她的办公室成为了院里最热闹的地方。年轻干警找她,把她当知心大姐姐一样谈心;老干警找她,把她当“老娘舅”一样来协调工作;而乡亲们更是把她当成“娘家人”。 只有无私关爱别人的人,才会被人敬佩、爱戴。融水法庭的7名干警深有体会。 2012年4月,李丹联调到融水法庭当庭长。她到了融水法庭后,与院里联系,在法庭设立了温馨调解室,增强法庭影响力。走进融水法庭的调解室,仿佛走进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家庭客厅。她对调解室的布置也颇费心思。为了营造轻松的调解氛围,他们把十余平方米的调解室装扮得温馨如家。屋子里摆放着茶几、沙发、鲜花、玩具、糖果、书籍和电视,一盆一米多高的向日葵塑料花在墙角静静地“绽放”。 有时当事人怒气冲冲地走进法庭后,法官们并不急着开庭,而是一面请坐、喝茶,一面聊天。聊着聊着就把他们的事情解决了。如果有人来打官司,他们先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与之聊天,播放他们创作的文艺小品节目,有的人聊着聊着就被感动了,打消了打官司的念头;有的看着看着,主动达成了调解协议。此外,李丹联还常常带领干警赶坡会,用苗乡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制。“运用文艺的形式,主要是重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再加上法官的释情明理,通过法律与民俗的双管齐下,就容易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了。”庭长李丹联道出了调解的“玄机”。这些创新的调解方式,既节省了群众打官司的财力、精力,又减轻了法院的负担,法官们用富有地方特色、群众能接受的沟通形式来代替法律严肃的面孔,已经成为融水法庭一大亮点。 在融水法庭,干警们经常邀一些村民和当事人到法庭里坐坐,乡亲们给法官们送上自家种的青菜,还邀请他们到家里面坐坐。庭长李丹联带领干警亲自给大伙打油茶,一碗碗浓浓香甜的油茶,散发出桂花浓郁的清香,温润了无数苗、侗、瑶、壮族同胞的心灵。 去年,融水法庭连续荣获了县级、市级和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对父母:孝更绝伦足可矜 1998年,李丹联的母亲因年老体弱,不小心从二楼的平台上摔下一楼,经多方医治,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却造成了高位截瘫,丧失了日常生活能力,终日承受着伤痛和磨难。李丹联的姐姐、弟妹都在外地,只有她一个女儿留在父母身边;年迈的父亲最多只能打打下手,而当警察的丈夫常常是早出晚归。她先后请了几个保姆照顾母亲,可是没多久就因为母亲忍受不住疼痛半夜被惊醒,照顾起来太累人而离开了。 为了照顾母亲,她每天起早贪黑,承担了照顾母亲的主要责任。她使尽全身的力气,用双手紧紧抱着母亲,上下端坐,喂饭喂水,洗澡更衣,散步聊天......无数个夜晚,疼痛至极的母亲在长时间的呻吟后,难免出口不逊,一遍又一遍地埋怨……最终,母亲还是寻找着那个一直满头大汗微笑着在自己身边、熟悉的女儿的身影----她那娇小瘦弱的身影像一兜挺拔的青松,有一种沉甸甸的力量。 不久,住在乡下的公婆身体不适,需要医治,李丹联心里放不下公婆,便和丈夫劝说公婆搬到县城居住,方便就医和他们夫妻俩轮流照顾。一连十五年,她挑起了照顾母亲和公婆的主要责任,风雨无阻地照顾四位老人,从不让他们挨饿受冻,让他们有效的缓解了身体的病痛和内心的疼痛......你会看到她那双有些粗糙的手,仿佛在对世人诉说:小时候,妈妈的双手就是母爱,妈妈用它抱着你。长大了,你的双手裹着深情,你用它抱着妈妈。有一天,妈妈的记忆走远了,但爱不会,它在儿女的怀抱里一代代传承。 孝,在她身上尽显了人格魅力,她的孝道超越了一般人。“孝”字六画,写起来简单,却要用不仅十五年的行动去诠释它的含义。李丹联便是这么理解的,从不埋怨母亲,就算母亲对自己再严厉;从不抛弃母亲,就算自己再辛苦;从不厌烦母亲,就算十五年这样反反复复抱着母亲。她的孝并没有耽误审判工作,而麾下的融水法庭竟然连续荣获三级先进。2013年,融水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因成绩突出,荣获广西“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并被推荐到最高人民法院参评。“孝”加“敬”,孝顺加敬业,将一个人的思想彻底地净化,这不仅仅需要毅力,还需要博大的胸襟! 熟悉她的人无不为她可贵的孝心感动。融水县法院院长练志林动情地说:“李丹联为世人诠释了动人的孝道!” 冬日暖暖的阳光照在她亲手为我们打的油茶里,连同她们母女俩的笑声散发出的一股温润的清香,映照出她从警25个春夏秋冬洗尽铅华的从容。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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