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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州法院审判、宣传工作“双促进”
发布时间:2014-02-24 14:49:20
本网讯(昌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确定了“以宣传提升审判,以审判促进宣传”的工作思路,围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重点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报道该院的先进事迹、工作经验和建议对策,树队伍形象,强法院威信。自2011年以来,该院的宣传工作绩效考评连续三年在全桂林市法院系统荣获一等奖。2013年,该院在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桂林日报、光明网等报刊、网络媒体发表各类稿件近647篇,完成调研论文理论文章38篇。 领导重视。该院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同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院长对宣传工作负总责并积极参与,一名副院长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把宣传工作当成一项硬任务、硬指标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院党组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宣传工作,及时对宣传重点和目标做出调整和安排。 成立专门机构。2013年3月,该院率先在全市法院中成立宣传科,明确职责,明确人员,专人专职负责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进行宣传。 成立队伍强培训。该院组建了宣传员队伍,各庭室都配备1-2名专职宣传员。加大培训力度,不定期召开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会,结合具体问题,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上级法院领导就具体写作事宜给宣传员讲课。 出台宣传考核制度,目标明确、奖罚得当。该院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及市中院出台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本院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庭室的宣传任务及奖罚措施。宣传、理论调研成绩与评优评先及晋职挂勾,激励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投身到宣传工作中来。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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