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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工业盐加工死猪肉冒充驴肉销售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2-21 10:34:53


    本网讯(甘业霞)  食品安全关系亿万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危害食品安全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近日,新疆温宿县实验林场一男子因使用工业盐腌制死猪肉制成毒腊味,以“五香驴肉”的名义在市场销售,被温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邢昌敏,时年52岁,无业,此前以捡拾废品为生。2013年4月至11月中旬,邢昌敏以需要死猪肉喂狗为借口通过购买、捡拾等方式从阿克苏实验林场八队附近不同的养殖场获得死猪,并将其拉回自己住处进行分解,使用工业盐进行腌制,并在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加工的毒腊味以“五香驴肉”的名义在阿克苏实验林场、阿克苏东环早市销售。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检验,邢昌敏加工的死猪肉系由沙门氏菌杆菌和大肠杆菌混合感染。据邢昌敏交代,在此期间,其共加工了百八十头死猪、病猪,获利近四万元。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农医发【2005】25号《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方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化制或焚烧。

    温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昌敏擅自将死因不明的死猪肉用工业盐腌制加工成卤肉,并冒充“五香驴肉”进行销售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邢昌敏认罪态度较好,温宿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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