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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述元为农垦中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作批示
发布时间:2014-02-21 09:56:01


农垦中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会议

    本网讯(韩瑞业 乔艳芳 杨潍陌)  2月20日下午,黑龙江省农垦中院机关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启动会议,会议首先宣读了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的批示:“第一,符合中央和最高法院改革精神,方向正确;第二,改革所采取聘任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两步走,办法很好、可行;第三,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法院管理有个适应过程,设一个试用期是必要的。”这是张述元院长对农垦中院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会上,中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谢长宁宣读了农垦中级法院审判责任制试行办法,宣布了聘任的9名审判长和合议庭组织人员,9名新任审判长作了表态发言,院长肖凤鸣作重要讲话,常务副院长王军主持会议,基层法院八个院长和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肖凤鸣指出,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这项工作,最高法院已于2013年10月在7个省9个中级法院进行试点,省法院确定了17个基层院和15个审判部门进行审判责任制试点,红兴隆院是其中之一。当前审判质量和效率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职责不清,责权不统一造成的。通过改革进一步厘清各审判组织、审判岗位工作职责,案件质量责任由合议庭独立负责,明确界定院庭长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在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基础上,逐渐去除法院内部行政化,最大限度地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他强调,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取得成效,关键是我们的审判长人选是否选得准,合议庭成员的作用是否能够发挥到位。今天宣布的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承担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任,希望同志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的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起这份责任,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审判长要担负起案件质量的全部责任;主审法官要对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 、证据采信及适用法律都要负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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