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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同身受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亮点解读
作者:曾妍   发布时间:2014-02-13 14:06:34


    2013年,湖南省高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三量齐升”、推进 “四化两型”提供公正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突出依法办案  秉持公平正义

  2013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结案36.07万件,同比上升7.32%,结案率83.98%。其中,省法院审判、执行结案4861件,同比上升11.31%,结案率96.99%。公众满意度测评全省法院连续七次名列第一位。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21.77万件,同比上升7.67%。省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刘大华诉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等垄断纠纷一案,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创新案例”。 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37件,平等保护外商投资权益。依法办理涉外和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其中涉台案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87万件。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规定,防止冤假错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审结此类犯罪案件54件88人。

  被告人周坚与高丰于2008年5月至2009年底收购未经检疫的病死猪肉和母猪肉加工制成腊肉36吨,销售金额达人民币79万余元。2013年8月,桃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高丰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五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周坚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三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坚持依法监督行政行为与促进争议实质性解决并重,着力提升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公信力。全省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5万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4件,决定国家赔偿金额107.44万元。与财政部门建立国家赔偿金支付机制,确保及时兑现赔偿金。

  坚持司法为民  力推阳光执行

  全省法院坚持以执行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升执行质效,确保充分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省法院执结案件6.45万件,执行标的额130.73亿元,实际执结率76.07%。

  开展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清理涉银行积案149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819件全部清理完毕。启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执行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与在湘21家商业银行达成合作协议。株洲中院的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的充分肯定,“株洲中院司法查控信息平台运行一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法院推进此项工作探了路、积累了经验。”

  “8月22日立案,9月12日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和解并全部执行完毕,要是没有查控系统,半年都不一定能执行下来。”株洲中院执行局政委汪萍说起之前执行的一个案子感叹道。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王某欠申请人黄某118万元一直未还,导致黄某的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

  2013年8月22日,案件一到执行局,承办法官就将案件信息录入到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将查询指令发送到各协执单位。不到一个星期各单位就将王某的财产情况反馈过来。原来,王某在各大银行的账户上都有存款,还有多处房产。

  执行法官立即赶赴广东扣划了王某的存款36万余元,冻结了两个账户,还查封了几处房产。一直躲着不露面的王某终于主动联系法院与黄某。

  2012年12月28日,株洲中院率先在全省建成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并建立了司法信息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司法查询服务。一年来,株洲两级法院通过该系统共查询被执行人、诉讼保全案件当事人相关信息30774条次,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959件,执结1939件,执结率98.98%,执结标的7.3亿元。案件平均执结天数下降了50%,执行效率大为提高。

  加强自身建设  改进工作作风

  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四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五型审判机关”创建活动。113个先进集体和126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落实法官“一方退出”任职回避规定,对41名法官实施任职回避。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落实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君山区法院刑庭庭长王文君主审原岳阳县某局长贪污受贿案。一天,一位老领导带了一个女人来找他。得知这女人就是被告人的家属李某后,王文君立即避谈案件,并将其带来的烟、酒当场退还。

  第二天,王文君回家时,发现妻子正和李某在家门口为一个纸包推推搡搡。王文君拿过一捏,知道是钱,大概2万以上,就非常生气地让她带走。

  但李某并不罢休。几天后,王文君在家午休醒来时,发现李某竟然坐在客厅沙发上。他警告李某不要到家里来找了,案件会公正判决的。李某离开后,王文君感到不对劲,就四处寻找,发现在门角落里有个包,凭手感估计5万元以上。他一边打电话报告法院纪检组,一边追出门,打电话通知李某来传达室领取,若不领取就交给纪检监察部门。李某只得悻悻地领包走了。后来,此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追缴赃款19万余元。

  深化司法公开  强化审判管理

  全省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8个法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570余场。三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省法院微博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官方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40余次,及时通报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案件办理等情况。公开裁判文书,全年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3.23万份,累计上网公开38.67万份。实施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6755名,新增人民陪审员三分之二以上由基层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2.36%。

  2013年,湖南高院审理的唐慧诉永州劳教委行政赔偿案,因对庭审过程的全面开放、微博直播公开透明,受到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好评。

  强化审判管理。构建科学实用的审判管理平台,数字法院管理系统投入使用,案件信息录入率达99.01%,误差率控制在1%以内,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的规范化水平。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考评,全省法院评查案件3.50万件,裁判文书3.15万份,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反映较多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形成评查报告并予以通报。下大力气解决案件超审限问题,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77件。

  自觉接受监督  不断改进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通过短信平台等及时向代表发送法院重大工作动态,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事项和转交涉诉案件。省法院办理省人大转办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71件,被评为“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依法办理抗诉案件,对抗诉案件进行分析通报,指导下级法院提高办案水平。认真办理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

  在天心区法院防治虚假诉讼活动中,缪某与湖南某建筑公司有民间借贷纠纷,缪某向法院起诉时提供的债权凭证仅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个人署名的4张白纸借条,借款金额达200万元,并没有银行转账凭证。法官凭由石某个人签字的白纸借条认定为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偿债责任,免去了个人责任。

  2013年7月,天心区政法各单位决定联动防治虚假诉讼。8月1日,天心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此案的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天心区法院复查查明,用以证明石某借款行为属职务行为的公司证明,系该公司停业后的善后人员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加盖了公章),本案极有可能是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被串通成公司债务,骗取了法院的裁判文书。目前,天心区法院审委会已讨论决定再审此案。

  天心区法院对10种易发、频发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型,严把立案、审理和执行“三关”。该院已经启动了17个案件的再审程序,撤销了7份虚假调解书、10份虚假申请支付令和1份生效判决书。对4家涉案单位和11名自然人当事人作出了罚款或司法拘留处罚,责令两名当事人具结悔过,阻止了3个高度疑似虚假申请支付令案件立案,全部案件涉案标的额达1.1亿元。

  积极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法院开放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全省法院共举办“法院开放日”312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7000余人到法院参观和旁听庭审。

  “法院是个神圣的地方,让学生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使他们知法学法懂法,很有教育意义。”湖南省人大代表、长沙市天主教爱国会主任张炬和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武警官兵、中学学生等参加了湖南高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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